退役士兵安置、就業創業兩項新政,來了!

作者|軍路君

退役士兵安置、就業創業兩項新政,來了!

2018年7月31日上午,退役軍人事務部部長孫紹聘及副部長錢鋒、方永祥出席參加發佈會。發佈會上,披露了退役軍人事務部掛牌組建以來的工作進展和相關政策舉措等情況,同時就各界關注的問題現場答記者問,主要內容軍路在當天已經發布《退役軍人優待安置新政新舉,國家層面的公佈了!》。

在昨天的發佈會上,在回應記者提問退役士兵安置和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方面,退役軍人事務部領導透露了兩項政策文件(一項今天施行,另一項近期將有消息):

一是從2018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二是《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該項意見也將在近期頒佈施行。

在建軍91週年之際,兩項重點解決退役士兵“後路”問題的新政問世,這對於廣大退役士兵來說,無疑是最好的“慰問”。《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兩項新政的亮點,在昨天的發佈會上已經有過透露:

一是《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披露了四大亮點:

1、強化剛性指標落實,明確退役士兵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比例不低於80%,國企拿出年度招收人員總數5%用於接收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

2、提高統籌安置的層級,縣安排任務重的由市統籌資源進行安置,市級還有困難的,由省級來統籌資源,落實安置;

3、依法保障相關待遇,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待安置期間,要按照上年度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二是安置後,非本人原因未安排上崗的,從開出介紹信的當月起,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平均工資80%的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費,直到上崗為止。

4、接續安排期間的兩險,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間,由地方財政拿出直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解決待安排期間兩險的接續問題。

二是《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披露的乾貨和重點內容,主要有以下五項:

1、首次提出就業創業政策優先。退役軍人在享受普惠性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再給予特殊的優惠優待;

2、特別強調退役軍人就業能力的提升,規定了退役軍人享受終身職業技能培訓,以前就是限定在退役後的一段時間,將退役後一年內享受一次免費的培訓拓展到退役以後任何時間節點都可以;

3、加強就業扶持,適當放寬機關、企 業 招收退役軍人的條件,設置一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的崗位,面向退役軍人招錄,同時我們還提出要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崗位目錄,招收退役軍人的企事業單位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4、優化創業環境,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基金,拓展資金保障渠道;

5、健全服務體系,我們提出要建設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的平臺,充分運用大數據提供精準服務。

今天是建軍91週年,我們期待關於退役士兵的兩項新政早日落地生根!同時,我們在此向所有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及家裡有當過兵、參過軍的軍屬,道一聲:節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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