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六)所得的定義:生產和消費兩側定義所得

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六)所得的定義:生產和消費兩側定義所得

讀財經書,論統計數,一家之言,貽笑大方



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六)所得的定義:生產和消費兩側定義所得

保羅·薩繆爾森:一般均衡論、福利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等,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A表示收入,A1表示原材料成本,G表示存貨。

A+G-A1中包含上期移交下來的資本設備價值。

兩個原則計算上期移交下來的資本設備價值,一個與生產有關,一個與消費有關。

與生產有關:

G一方面取決於僱主維持改良設備的投入,另一方面取決於生產而蒙受的損耗折舊。B1表示僱主不用於生產,仍需要花費一筆改良費用,支出這筆費用後資本設備本期終了的價值為G1。

A的使用者成本為:U=(G1-B1)-(G-A1)

F為A的要素成本,付給其他生產要素者的費用。

直接成本=U+F

僱主的所得為:本期所售產品的價值減去直接成本。

總所得為∑(A-U),這樣所得是一個毫不含混的數量。

與消費有關:

資本設備的價值期終與期初不同,一部分是僱主資源決定,另一部分不出於自願,而是由於市場價值的改變、地震等原因而蒙受的不自願的增值或貶損。

可保風險:正常損耗和折舊。

補充成本(V):預期折舊超過使用者成本部分。

總淨所得為∑(A-U-V),不僅與習俗用法相符,而且與消費量多少有關。

V的大小,在決定當前消量時,很有心理影響。

淨所得只與消費決定有關,並且與影響消費的其他因素也不容易劃分界線;與當前生產決策有關的是所得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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