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張俊快來償還執行款19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張俊快來償還執行款19萬元

被執行人張俊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190000元及利息等義務,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梁園區株洲路房管局家屬院東第二單元四樓東,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8)豫1402執恢4號

立案時間:2018年1月9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張俊

年齡:50

性別:女

身份證號碼:412301196810120521

執行法院: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4)商梁民初字第3172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償還申請執行人韓波190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判決至今全部未履行

戶籍所在地或經常住所地:梁園區株洲路房管局家屬院東第二單元四樓東。

案件詳情:2014年9月10日,被告張俊向原告韓波借款190000元,並寫明2014年12月31日前還清。並約定被告張俊提供房產抵押。在原告要求被告提供房產抵押時,被告張俊拒絕辦理房產抵押手續。原告韓波要求被告歸還借款,被告拒絕不還,雙方形成糾紛。

聯繫舉報電話:17603708185

聯繫人: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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