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暴力索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宣判

重庆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暴力索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宣判

7月26日,由渝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暴力索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渝中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许立华、张彬等9人两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除许立华、王正金2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外,其余7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6月以来,周某(另案处理)、杨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以重庆缔邦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为组织载体,先后纠集被告人许立华、张彬、李安等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以替人讨债为由,采用非法拘禁等方式多次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建立起以周某、杨某某为首的,组织成员基本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7年6月至10月期间,该犯罪集团为强索债务,在渝中区多次非法拘禁被害人张某某、杨某某、袁某某等人。

2017年6月22日,张某某因债务纠纷在沙坪坝小龙坎被周某带领公司员工控制,周某安排被告人许立华等8人对被害人张某某进行跟随、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采取以暴力相威胁、言语恐吓等手段,逼迫张某某归还借款,扣押时间长达100余天。

2017年9月22日,杨某因欠钱被周某安排被告人许立华等7人将其扣押在某酒店内,轮流进行跟随、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实施扇耳光等暴力行为。同年9月26日被害人杨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2017年9月26日,杨某某安排被告人许立华等7人将被害人袁某某扣押在某连锁酒店内,轮流对其进行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除用语言威胁和侮辱外,还用钢珠枪对其进行威胁,强迫其偿还债务。同年9月29日晚被害人袁某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2017年11月6日,该案许立华等犯罪嫌疑人被渝中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17年12月至今年7月,渝中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先后对许立华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期间,渝中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靠前指挥,公诉部门多次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证据标准进行研讨,承办检察官严格依法审查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恶犯罪事实进行补充侦查、固定相关证据。

2018年5月29日,在全面审查收集调取相关证据的基础上,渝中区检察院对许立华等被告人遗漏的非法拘禁犯罪事实补充起诉,同时认定了该案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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