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聶榮臻」的得力助手,卻與保姆私通槍殺妻子


這位軍區司令員曾是聶榮臻的得力助手黃壽發,他由戰士逐次升任排長、紅四軍連長、營長、紅一軍團團長、師參謀長等職。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晉察冀軍區一軍分區司令員、獨立師參謀長,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11月4日任晉察冀第二野戰軍第八縱隊司令員。

黃壽發出身貧苦,幼時給地主放牛看山,做過泥工,參加紅軍後,作戰勇敢,立過不少戰功。抗日戰爭時期被分配到晉察冀軍區任職,是聶榮臻的得力助手。抗日戰爭後,曾任分部參謀長、分區司令員,日本投降後,任縱隊副司令員,後調任冀中軍區參謀長。

他是“聶榮臻”的得力助手,卻與保姆私通槍殺妻子

黃壽發參加革命近二十年、曾在作戰中負過傷,對革命是有過功績的,但由於學習不努力,政治不開展,習染軍閥主義作風,因打罵同志等,受過批評與處分。其軍閥主義個人主義,一直髮展到最後成為殺害自己妻子的兇手。

黃壽發於1947年農曆正月初二,在河間黑馬張莊,以手槍殺害其妻何茵,何茵連中三槍,當即身死,時已懷孕數月,緣因黃壽發於1946年秋,與他小孩的保姆單潔英有染。因此與何茵關係日趨惡化。

他是“聶榮臻”的得力助手,卻與保姆私通槍殺妻子

何茵,天津靜海人,出身於一個商人家庭,1938年投身革命,後被組織上派去學習無線電發報技術,任冀中軍區電臺報務員。1939年經人介紹,同黃壽髮結婚。1945年抗戰勝利後,任冀中軍區電臺指導員。

何茵過年返回黃壽發處,黃壽發因與保姆單潔英戀愛情熱,即蓄意謀害,於農歷十二月三十日,曾授意其警衛員邊振海打死何茵,邊振海當予拒絕,並加解勸,黃壽發並未因此悔悟,反將邊振海訓斥,正月初一又以威脅手段,令邊振海不得聲張,初二,當何茵回電臺時,即親手將何茵槍殺。

他是“聶榮臻”的得力助手,卻與保姆私通槍殺妻子

黃壽發身為革命軍人,為滿足個人私慾,竟親手殺害自己的妻子,並使未出生的胎兒同遭毒手,此種犯罪行為充分表現其惡劣的軍閥主義與自私自利品質,卑劣殘忍絕滅人性,實為革命軍紀法紀所不容。黃壽發犯罪後,猶不坦白認罪,反而多方辯解,企圖狡賴,經一年多偵訊,證據確鑿,始無法抵賴,直認不諱。黃壽發所以犯下如此罪惡,實因自持功勞職位,為所欲為。目無法紀,其結果必然使革命受到損失,同時毀滅自己,應引為全軍嚴重教訓。為了嚴傷法紀,教育全軍,決定處該犯以死刑,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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