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湯蘭蘭案」被告湯繼海等人申訴

經過5個多月的調查和複查,昨天,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佈,駁回“湯蘭蘭案”原審被告人湯繼海、萬秀玲等人的申訴。

“湯蘭蘭案”原審被告人湯繼海、劉萬友、陳春付、於東軍分別因強姦、強迫賣淫、嫖宿幼女一案,以被誣陷、被刑訊逼供等為由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請求再審改判無罪。2018年2月8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複查。在法院向11名原審被告人核查本案事實、證據時,同案原審被告人萬秀玲提出書面申訴,紀廣才、梁利權、王佔軍、李寶才、徐俊生提出口頭申訴。此前,另一原審被告人劉長海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4年被駁回;劉長海繼續向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2016年被駁回;劉長海再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2017年被駁回。

據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該院對各申訴人的申訴理由,湯繼海代理律師的代理意見、提交的證據材料和申請調查核實的證據,以及網絡關注的問題逐一進行了調查核實,對全案的事實、證據進行了認真細緻審查,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得出上述審查結論。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裁判認定各申訴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各申訴人分別對未成年少女強姦、強迫賣淫、嫖宿,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原審判決依法對各申訴人定罪並判處的刑罰並無不當。各申訴人的各項申訴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應當重新審判的情形,予以駁回。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向各申訴人宣讀並當庭送達了《駁回申訴通知書》,詳細說明了駁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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