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兩件清朝歷史悲劇!

這是兩件人間慘劇,這兩個地方的人,無論男女老少,皆逃不過被屠戮的悲劇,小狐狸就介紹一下這兩件事的歷史背景及經過。揚州十日又稱揚州屠城、[1]揚州之屠。[2]是指史可法率領揚州人民阻擋清軍南侵守衛戰失敗之後,清軍對揚州城內人民展開的大屠殺。當時倖存者王秀楚的《揚州十日記》中和明末史學家計六奇的《明季南略》記載,屠殺共持續十日,故名“揚州十日”。揚州在激烈抵抗後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不封刀。“幾世繁華的揚州城是時“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前後左右,處處焚灼”,““城中積屍如亂麻”[3]。揚州居民除少數破城前逃出和個別在清軍入城後隱蔽較深倖免於難者以外,幾乎全部慘遭屠殺,僅被和尚收殮的屍體就超80萬具。[4]

在文字獄盛行的清朝時期,所有有關揚州屠城的記載隨著清軍入主漢地之後被刻意掩蓋,導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對此屠殺事件一無所知。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才將《揚州十日記》從海外帶回中國,[5]“希望使忘卻的舊恨復活,助革命成功”[6],揚州十日才廣為世人所知。[5]

除《揚州十日記》之外,還有《揚州城守紀略》[7]《明季南略》[8]等諸多史書記載屠殺事件,然皆遠不及《揚州十日記》詳細。屠城原因:1清朝入關,多爾袞採取剃髮易服之策,順治二年六月十五日(1645年7月8日)多爾袞下令再次頒發“剃髮令”,強令異族人剃髮易服,其執行口號是:“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清朝頒佈“易服令”規定“官民既已剃髮,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此時恰逢兵臨揚州,揚州人在史可法領導下對滿人的攻擊下的頑強抵抗,惹惱了統帥多鐸親王。2.揚州地處南北交通樞紐位置,歷來得漕運、鹽運之利,向稱富庶地區,商業繁榮。加之揚州人民自李庭芝、姜才抗清以來就具有深厚的抵抗傳統,這次清兵入侵,再一次激起他們反抗熱情的高漲。史可法領導的抗清鬥爭得到揚州人民積極的響應與支持。對於如此反抗和富庶的地區,滿人破城後,不殺百姓不足以解恨,不搶奪財物不足以中飽私囊。所謂“勿殺無辜,勿掠財富,勿焚廬舍”的誓約,早已成為一紙空文。3.清兵攻城付出慘重代價,有掃垢山的屍體叢葬為證,有三個將領、一個貝勒的陣亡為證。由此而引起對城中百姓大屠殺的報復。4.為進軍江南,對當地不服的異族進行鎮懾。清兵攻克南京後,多鐸在《諭南京等處文武官員人等》的佈告中,就露骨地宣稱:“昨大兵至維揚,城內官員軍民嬰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將禍福諄諄曉諭。遲延數日,官員終於抗命,然後攻城屠戮,妻子為俘。是豈予之本懷,蓋不得已而行之。嗣後大兵到處,官員軍民抗拒不降,維揚可鑑。”[12]這等於是一份揚州大屠殺的命令。揚州城破,伴隨著的是屠殺.搶劫強姦.縱火。嘉定三屠是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順治二年)清軍攻破嘉定後,清軍三次對城中平民進行大屠殺的事件。

清軍頒佈剃髮令,嘉定百姓拒不從命。鄉紳侯峒曾帶領嘉定紳民起義反清,清吳淞總兵李成棟立即領兵五千來攻。

嘉定城城破,李成棟下令屠城,市民之中,懸樑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斷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猶動者,骨肉狼籍。 婦女們慘遭強姦。如遇抵抗,軍隊就用長釘把抵抗婦女的雙手釘在門板上,然後再肆行姦淫。大屠殺持續了一天,直到屍體堵塞了河流,大約有三萬多人遇害。李成棟率軍離開嘉定城。[1]

但嘉定城的劫難仍然沒有結束。李成棟大屠殺後的三四天,僥倖逃脫的嘉定的倖存者開始溜回城裡。他們回城後在一個叫做朱瑛的義士領導下,重新集結起來,共兩千多人。朱瑛領導著倖存者們在這座殘破的城市展開了一場反屠殺運動,處死了歸降清軍的漢奸和清軍委派的官吏。

李成棟又領著軍士直殺入城裡,把許多還在睡夢中的居民殺個精光,積屍成丘,然後放火焚屍。清軍殺得興起,嘉定又慘遭“二屠”。

二十多天後,原來南明的一個名叫吳之番的將軍率餘部猛攻嘉定城,周邊民眾也紛紛響應,殺得城內清兵大潰出逃。不久,李成棟整軍反撲,把吳之番數百士兵砍殺殆盡,順帶又屠殺了近二萬剛剛到嘉定避亂的民眾,血流成渠,是為著名的“嘉定三屠”。 戰爭沒有道德約束,只有殺戮,處在那個歷史背景下的人民活著算是僥倖,死了也許是種解脫。


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兩件清朝歷史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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