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雖然貴為皇帝的女兒,但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去攀高枝,今天要講的這位便是如此,為了不當駙馬,寧願自廢雙腿,結果公主不依不饒,就算是瘸子,也要下嫁,這位公主名叫司馬道福,是晉簡文帝司馬昱的第三女,從小嬌生慣養,肆意妄為!
司馬道福成年後,晉簡文帝封她為新安公主,下嫁給東晉權臣桓溫之子桓濟,可惜的是桓濟有老爹桓溫的野心,卻沒有桓溫的能力,欲篡奪兵權被識破,流放到長沙!
新安公主見狀,趕緊和桓濟離婚,當時王羲之的第七子王獻之,人長的帥,字寫得好,而且為人淡泊名利,在東晉是當紅的小鮮肉一枚,很受人追捧,甚至新安公主的哥哥晉孝武帝都將王獻之作為擇婿的標準!
新安公主和桓濟離婚之時,王獻之已和自己的表姐郗道茂成親多年,郗道茂曾給王獻之生了一個女兒,取名玉潤,可惜年幼夭折,從此之後郗道茂的肚子再沒有動靜!
在當時,不能生育,是可以當做黜妻的理由的,新安公主知道王獻之的原配夫人郗道茂不能生育,欣喜異常,跑去央求自己的母后,讓哥哥晉孝武帝下令,讓王獻之娶自己!
晉孝武帝對這位妹妹也很寵愛,二話不說便下了聖旨,當王獻之接到這封聖旨後,直接傻眼了,尼瑪,我和我表姐沒孩子管你們屁事?竟然要我休了我表姐,娶你妹妹?
雖然心裡一萬個不情願,但皇命難為,王獻之也不敢公然拒婚,於是便想了個損招,用艾草燒傷雙腿,自稱是殘疾人,沒資格娶新安公主,可新安公主知道王獻之成了瘸子後,卻絲毫不介意,還安慰王獻之說:“我愛的是你的才華,瘸子我也不嫌棄!”。
王獻之是欲哭無淚,只能讓表姐收拾包裹回家,當時的郗道茂孃家人已經死光,無奈只能投奔自己的叔叔,王獻之和新安公主結婚後,心裡還是想的自己的表姐,生活的並不幸福,時時刻刻活在愧疚自責中,沒幾年便一命嗚呼,死時年僅4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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