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掛藥店」調查:醫院不開藥 患者隔壁藥店買藥


不少患者有這樣的經歷:醫生看完病後,開出兩張藥方,一張在醫院內拿藥,另一張要“出門左拐去XX藥店”。院內部分藥品是可以醫保報銷的,院外拿的藥則是自費。有此經歷的患者對於在醫院看病卻要在院外藥店自費買藥表示不解,質疑“醫生勾結藥店拿提成了”,而醫生們則喊委屈,表示這種操作原因複雜,他們也有些無奈。到底是誰的“鍋”?半月談記者進行了調查。

“我來醫院看病,為啥非要到藥店買藥?既不能報銷又麻煩!”7月9日,在北京某三甲醫院婦產科,僅半個小時,半月談記者就見到了3名拿著兩張藥方、低聲嘟囔抱怨的患者。

無獨有偶。在湖南長沙,一位腫瘤患者對半月談記者說:“我們腫瘤病人負擔本來就重,我每次住院化療後都開不到足夠的藥,有一半的藥醫生都要我到旁邊藥店去買。可只有在醫院拿的才能報銷啊!”

半月談記者走訪多地發現,許多公立醫院附近都開設有藥店,有些甚至就是醫院的三產。前來購藥的患者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在醫院看完病,拿著醫生開的處方來買藥的。有的醫生直接告訴患者,拿這張單子到隔壁某某藥店買藥。

一位患者坦言,自主選擇購買藥品的渠道是患者的權利。醫院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相比外面藥店,在醫院購藥更划算、放心,“但醫院沒有我要的藥,旁邊的藥店卻剛好都有,我只能拿著醫生處方到那買。”

患前列腺炎的曾大爺在湖南一家醫院掛了泌尿外科的號,他說:“醫生看了我的病情後說要吃藥,讓我到醫院附近的藥店購買10盒前列桂黃片。他說這個藥醫院沒有,只有醫院附近的藥店有。我花了近500元買了10盒前列桂黃片,而孩子後來給我在別的藥店和網上查詢發現,這個藥一盒也就20元左右!”

在長沙工作的黃英在湖南一家腫瘤醫院看病,她告訴半月談記者:“我的醫生說,現在醫院控制藥費很嚴,醫生多開藥要被處罰。為了不被處罰,他就沒有給我開充足的藥,讓我自己到醫院附近一家藥店去買。”

“我在醫院做了個小手術,術後需要吃消炎藥。結果醫生說現在醫院嚴控抗生素使用,開不了消炎藥,我家屬只好自費去附近的藥店買回來給我吃。如果醫院給我開,我就能憑醫保報銷,這是變相增加我們患者負擔!”一位患者說。

常見藥開不出,醫生也醉了

“為什麼醫院沒藥?這事我也很煩。”一位臨床醫生吐槽,“看門診時間本來就很緊張,我還要花許多時間精力跟病人解釋為什麼醫院沒有藥,為什麼要介紹你到旁邊藥房買藥,真的不是我有介紹費有提成。”

一位乳腺外科醫生說,乳腺小葉增生是種最常見疾病,居然從醫院開不出任何一種治療乳腺小葉增生的中成藥,“我也是醉了!”

湖南一家三甲公立醫院負責人透露,院外買藥是個深層次問題,目前各大公立醫院能進多少品種的藥品,有嚴格的規定,“醫院能夠進的藥物品種是有限額的,超過這個限額就不能進了。以我們醫院為例,只能進1500個品種的藥品,而臨床實際需要的,遠遠超過規定的1500種。”

“不排除個別醫生會介紹患者到熟悉的藥店買藥,其中可能會有利益輸送,但這絕對不是主流,特別是現在醫院對於醫生執業管理非常嚴格,不允許醫生開大處方,也不允許醫生與醫藥代表有不正當的往來,一旦發現醫生違規就會嚴格處罰,不僅會被扣錢,醫生還有停業風險。”湖南省一家公立醫院管理者說。

北京協和醫學院張宏冰教授指出,近年來,為了遏制藥品過度使用,國家引入“藥品零加成”和控制藥品佔病人總費用的比例(藥佔比)等舉措,國家醫保政策保基本醫療,醫院藥房只允許有1500到2000種左右藥品引進,多為醫保範圍內的基本藥品。而包含不同名稱和規格的各種藥品加起來可能有十萬餘種,醫院內部的藥房無法滿足所有病人的需求,院外藥店就成了替補隊員。部分類似保健品的藥物或者非藥物進不了醫院藥房,但能進藥店,如病人需要吃的保健品、鐵劑、鈣劑、鋅、維生素D等。而且藥店沒有不能收取15%的藥品加成費的規定,公立醫院隔壁開的藥店,確實生意很好。

“還有部分符合醫保的藥物受到醫保限額規定,例如每次最多隻能開兩週用藥,患者不方便反覆過來就診排隊的,就可以去自費藥房購買。”張宏冰說。

 保障患者用好藥需綜合施策

半月談記者採訪發現,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醫院附近藥店生意好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醫院嚴控藥佔比。

“我們醫院原來藥佔比只計算住院的用藥,現在門診的藥物也要計算進去,讓病人到外面去買藥,確實能起到一定的控制藥佔比作用。”一位醫生說,“醫院不管這個患者實際需求如何,規定只要醫生開了大處方就要被處罰,有時醫生為了自保,也讓患者到外面買藥。”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藥品控費已納入公立醫院年度考核目標,並要定期公示,這也使部分醫院對一些輔助性藥品念起了“緊箍咒”。與此同時,在一些大型公立醫院,為了防止醫療腐敗,醫院對於每段時間銷量排名居前的幾種藥品,都會採取無條件停止進貨的措施,因為用量高就有回扣嫌疑,不可避免地“誤殺”了一些雖然價格昂貴但是療效好的藥品,導致患者無藥可用。

張宏冰說,由於新藥入醫保需要時間和流程,而有些藥物不賺錢,無廠家運作,也進不了醫院和醫保。自費比例如果超過醫保的規定(每年醫院的醫保總費用受到限制),將由醫院負擔,醫院無法承受這部分費用。

湖南省醫院協會副會長李愛勤建議,保障患者用好藥需綜合施策。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和控制藥佔比的目的,是為了遏制醫院過度開藥等趨利行為,讓群眾得到實惠。但對於藥佔比指標控費不能“一刀切”,避免控費導致患者吃不上、吃不起藥,應更加合理部署控費考核體系;同時,有關部門應及時調整進入醫保目錄的藥品,增補患者需要的常見藥,不能一味將低價藥作為基本用藥,應將性價比高的藥納入醫保用藥目錄,保證群眾用得起藥的同時,還能用上好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