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知道的關於房產證署名的相關法律常識!

一、在婚前房產的房產證上加配偶的名字後是否意味著房子的產權兩人共同所有,離婚時房產夫妻雙方各半?

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就發生效力。所以,婚前房產經過產權變更會成為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如果離婚,法院會根據房屋來源、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長短及雙方對該房屋所作貢獻大小等因素,進行傾斜分割,並非夫妻雙方一人一半。

二、如果是婚前貸款買的房子能加另一方的名字嗎?

可以加,分為兩種情況:

1、無貸房產婚後加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即夫妻結婚後,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無貸房產婚後加名,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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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貸款房產婚後加名,貸款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有貸款房產婚後加名,也要經過銀行同意,即銀行要增加借款人,修改抵押借款合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一般銀行都有規定:房貸沒有還完是不能加名的。假如說有銀行同意辦理轉按揭手續,婚後加了另一半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房貸也就成了夫妻共同債務。

三、現實生活中,結婚時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不在少數。那麼,婚前房產加名要注意哪些問題?

可以有兩種方式加名,一是以贈與的方式加名,夫妻雙方需要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二是以二手房買賣的方式加名,雙方需要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然後申請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為避免婚後發生財產糾紛,雙方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辦理房產證加名,可以考慮婚前財產公證。

四、房產證上加配偶的名字,婚前婚後辦理有什麼區別?

1、房產證婚後加名: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

2、房產證婚前加名:

  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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