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峯市紀委關於對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 典型問題的通報

赤峰市紀委關於對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 典型問題的通報

一、赤峰市敖漢旗牛古吐鎮民政辦原主任王志棟履行職責不到位問題

2016年4月,牛古吐鎮大杖子村原黨支部副書記呂海君違規為自己申請了低保待遇,並從敖漢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為其女兒申請了低保家庭子女入學資助金共3萬元。2016年,牛古吐鎮民政辦原主任王志棟負責低保申報審核工作期間,未發現呂海君違規申報低保待遇的情況,存在審核把關不嚴,履行職責不到位問題。2018年6月,赤峰市敖漢旗紀委給予王志棟黨內警告處分。

二、赤峰市巴林左旗隆昌鎮進步村原黨支部書記李彬不認真履職造成集體上訪問題

2017年9月,李彬在組織實施該村扶貧項目工作時,沒有嚴格依照《財政扶貧資金集中採購牲畜工作流程》進行落實,在未召開貧困戶大會的情況下,採取召開採購領導小組會議的方式擅自提高採購價格,增加了貧困戶負擔;同時未按照工作流程進行質量檢驗,使部分貧困戶分到的驢未達到規定的標準,造成群眾集體上訪。2018年6月,赤峰市巴林左旗紀委給予李彬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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