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報2起關於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問題的典型案例

1、阿左旗公安局原民警紅花亂作為、徇私枉法的問題。

2016年7月~9月,紅花在辦理危險駕駛案件過程中兩次收受賄賂,採取偽造司法鑑定檢驗報告的方式,幫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訴;採取壓案不移送起訴的方式,幫助犯罪嫌疑人拖延時間,阻礙訴訟順利進行。2018年3月,紅花因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違法所得4萬元予以追繳。2018年6月19日,紅花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2、阿左旗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多強亂作為的問題。

2008年7月~2016年12月,王多強在擔任阿左旗黃河堤防管理所所長期間,擅自將單位的車輛出租並收取租賃費36.5萬餘元,用於單位辦公經費、臨時工工資、個人通訊費等項目支出。2018年2月1日,王多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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