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分的「老好人」:臨清新華路街道民政所原所長趙某某案例剖析

明知不合理、不合規,卻因為害怕影響人際關係而一味迎合遷就,致使轄區內出現7例居民違規享受低保的情況,臨清市新華街道民政所原所長趙某某在工作中失掉原則,丟了黨性,一錯再錯,最終受到紀律懲處。

被處分的“老好人”:臨清新華路街道民政所原所長趙某某案例剖析

2017年8月,臨清市開展大數據核查期間,發現了新華路街道存在多起居民違規享受低保的問題線索。線索移交後,新華路街道紀工委隨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

調查逐步深入,問題線索集中到新華路街道民政所原所長趙某某身上。趙某某2011年任新華路街道民政所所長,之前他先後擔任過街道辦多個社區的社區主任職務,是居民眼裡的“老好人”。上任之初,適逢聊城市開展農村低保複核工作及“陽光低保”活動,在審核轄區內低保戶名單時,趙某某發現有兩名低保戶方某某和趙某某其實是轄區內兩名村幹部的親屬,按規定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這時,趙某某心裡犯了嘀咕:最初的低保手續並不是自己辦理的,兩人享受低保政策已經多年,是按照規定取消他們的低保待遇,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繼續讓兩人享受低保?選擇前者,不僅是對上一任工作的否認,而且也得罪了兩名村幹部,選擇後者,就失了原則、犯了錯誤。最終,趙某某的“老好人”思想佔了上風,他把紀律規矩拋之腦後,順水推舟送“人情”,繼續讓兩人違規享受低保待遇。

寧讓規矩破個洞,不讓感情裂條縫。在“老好人”思想引領下,趙某某一而再再而三地丟掉底線原則。2011年至2016年,該街道共有7名村幹部家屬違規享受低保,且在每年開展的農村低保複核和“陽光低保”行動中均未發現,致使違規領取的低保金達6.5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趙某某總是能為自己的違紀行為找到一個看似“合理”的藉口,從而謀求心安理得。2016年初秋,某居黨支部書記張某某找到趙某某,要求為其母親辦理低保戶醫療救助金報銷。其實趙某某心裡清楚該村幹部家屬是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可是他卻覺得最初的低保手續不是自己辦理的,如果取消張某某母親的低保資格,就得罪了張某某。況且,張某某母親有病歷證明、手續齊備,“符合”報銷的條件。一番思索之後,趙某某還是在報銷手續上籤了字,致使張某某的母親在違規享受低保政策的基礎上,報銷醫療救助金7733元。

趙某某陷入“老好人”的思維之中,從表面上看,是對人“好”,維護了“和諧”,促進了“友誼”,但從實質上看,是對同志、對工作的極端不負責。這種作風之弊、行為之垢的後果,就是不僅人情化為烏有,還要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給自己的人生添加一個汙點。2017年12月,新華路街道黨工委給予趙某某黨內警告處分;上述7名村幹部也分別受到了相應的紀律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