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駐小區的物業沒有和業主簽訂合同,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嗎?

大車53


入駐小區的物業有幾個途徑:

1、前期物業,這是開發商為了小區驗收不招聘物業公司或者自己成立物業公司,來負責小區的公共事務和公共秩序。這是可以不需要業主籤合同的。但是有的物業公司相對規範一點,在你收房的時候,會拿出一本物業管理合同要求業主籤。一般情況下,為了拿房不節外生枝,業主都會簽了,當然簽了也會忘了。如果不和業主籤合同,前期物業合同一樣有效。如果你對前期物業不滿,那就成立業委會吧。只有業委會才有權力趕走物業。

2.前期物業做滿三年發覺無利可圖,自行要求撤離,然後由社區或者街道指定物業公司入駐。這個過程,一般來說,業主是沒有任何決定權和參與權的。幾乎和前期物業是一樣的。不管你是否同意,你都必須接受指定的物業公司並繳費。

3.成立業委會後,由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進行新物業的招標。只要程序合法,沒有貓膩就行。這個物業公司也無需和每戶業主簽訂物業合同。但是,每個過程都是必須公開透明的。在公告招標期間業主是有建議權和監督權的。招標按規則完成後,業委會按照招標文件的內容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題主的意思是每戶業主簽訂物業合同,筆者告訴你,行不通!不管你申訴到哪個主管單位都沒用。畢竟每個業主只能代表個體,你不同意也只是你自己做的不好,不想履行繳費義務。如果有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做的不好,那根據業主滿意度調查,一半以上人不滿意,那就是讓物業公司整改,整改期沒有達到要求,那就只能依照業主意見,重新招聘物業公司。

不管在哪個角度,不交物業費都是行不通的。雖然有時候物業公司確實做的很爛,但是,只要物業公司起訴你欠繳物業費,如果判決生效,你還是不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甚至可以列入信用記錄。到時候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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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Yuan68921596


什麼是流氓?什麼是無賴?物業和業主沒有什麼關係就來小區收錢和管理,看上去真像是業主們養的兒孫來服務挺孝順的,其實誰都不認識他,進來後就像土匪進了村,霸佔業主們家園,還動手動腳,打罵業主,規定交各種費用,堵路堵門,停電停水,這不是土匪流氓是什麼?這不是無賴才幹的事?業主們與你沒有任何關係,土匪一樣兇惡,流氓一樣無恥,無賴一樣卑鄙,物業還不要臉的說什麼:我就是來收錢為你們服務的,你不讓我們管理小區,不給我們交錢,那是你們的不對。你說說,這些物業是不是土匪流氓無賴?毫無道理的土匪流氓怎麼就這樣霸道橫行?它們唯一的道理就是開發商叫他們來的,他們是天然的管理者,應該管理應該收錢。所以現在業主們要趕走這些土匪流氓,恢復自己的權力,還用需要說什麼?


九天雲鷹


接樓上“物業管理圈”補充:物業企業實際是管理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秩序,服務的對象是廣大業主。直白點就是 看得見的門崗和保潔,以及看不見的公共設施、設備巡檢和維護等,所謂不起眼而又重要的“後勤保障"等。

再回到問題上來:開發單位售房之前是大業主,作為所有權人與物業企業簽訂前期物業合同是有法可依的。依據《合同法》相關條款,物業企業按照合同履約盡責。業主購房後,產權發生轉移,業主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力解、選聘物業企業。

小區作為一個整體,由於公共部分和設施、設備相對不可分割,決定了須成立業主大會共同決策小區事務、包括調整物業費等,由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執行決意,部分業主只能代表部分。業主單獨簽約的應該是小區管理規約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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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小區的物業沒有和業主簽訂合同,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嗎?

入駐小區的物業沒有和業主簽訂合同不等於沒有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通常情況下,我們購買一手新房交房時,開發商委託的物業公司才會和每一個業主都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如果開發商委託的物業公司轉手給第三方物業公司,不會同每一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只會和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所以業主不可以拒繳物業費!

至於業主委員會合法不合法物業公司沒有能力去鑑別,只要有業主委員會的章,物業公司就會認為是合法的,如果物業公司現在起訴業主, 按照之前的類似情況,法院都判業主敗訴的。


我住三環南


不可以!物業無須跟每位業主籤合同。萬不可以此拒交物業服務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可先牽頭成立業委會再抄了前期物業,另聘其他物業。與其花時間琢磨不交物業費的理由不如花時間精力牽頭成立業委會,也好對物業公司有個監管


手機用戶53999152352


不可以!

原因如下:

物業服務合同簽訂的雙方分別為:

1:前期物業服務

由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簽訂

2:業委會成立後

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簽訂

物業服務屬於公共性服務,沒有任何一家物業公司會在物業服務合同當中約定向某一位業主提供服務,受眾群體是全體業主。

就算通知你接房你沒有接,物業費都是從通知接房之日起算的。

單獨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是除非你有特約服務的需求,也就是說你需要物業公司的保安保潔等等人員對你的專有部位進行防範管理,是可以單獨簽訂合同的,當然,也是需要付出報酬的。

這裡只說的簽訂雙方,而不是具體哪個物業公司,要換物業公司又要走換物業公司的程序了。


物業管理圈


一開發商在籤購房合同時也要跟業主籤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如果沒簽可以不交物業費,二物業公司在小區沒成立業委會時,理論上也要跟業主籤物業管理合同,可能麻煩,但一定要張貼醒目處以便監督,如果全沒做可以不交物業費,因為權利義務不明確。這就是法理。


蝸牛也是牛982


屬於前期物業,由開發商代業主簽署,合同自動續簽。當小區入住率達到一定百分比,一般60%以上,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並且成立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投票授權業主委員會簽訂新的物業合同


AK阿伯丁


呵呵,我們這裡換了物業了,院子裡還是那麼髒,找了個東北保安天天低頭看手機,誰進來誰走他不是院裡的他也不認識根本不管,物業費一個平方好像1.8元還是多少的還沒商量好,感覺就是來搶錢的,廠裡換物業根本沒經過業主同意私自就換了,懷疑裡面有事


蔓絨草


有打手在小區恐嚇業主,恐嚇的方法花樣百出,向上級部門告,這些打手就座車裡,用車威脅業主,80多歲的老人都打住院,國家管理小區讓業主很無語,沒有一個部門管,業主打管司打不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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