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於造假的行爲零容忍,爲什麼還有企業造假疫苗?

青楓綠葉


長生生物“問題疫苗”案震驚全國,一些不法藥商竟然把魔爪伸向嬰幼兒,突破人倫底線,引起全國人民公憤。李克強總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從總理的批示也可以看出來我國政府對造假行為是零容忍,絕不姑息。可為什麼還有一些不法商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去做這種人神共憤的事情呢?我覺得有四個方面的原因。

一,利益的誘惑

中國有句古話,“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普通人都為了自己的利益東奔西跑,何況商人乎?逐利本就是商人的天性,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追求利益本身沒有錯,可在追求的過程中侵犯別人的利益,甚至踐踏法律、漠視生命,把做人的誠信、守法等一些品質棄之如敝履,這與禽獸有何區別?總有那麼一些商人在市場中迷失自我,一步步邁入深淵,最終害人害己。守住底線,把住自我,不在利益中沉淪,做誠信之商,方能走得遠,走得廣。

二,監管存在漏洞

按理來說,像這種疫苗類藥品從生產到銷售都應該有藥品監管部門參與其中,全程監督,可這次仍然有這麼多不合規的藥劑流入市場,甚至其中有些已經開始使用了,這種問題疫苗的風險有多大?像這種人用疫苗,特別是嬰幼兒用品應該來說監管相當嚴格,怎麼還會出現大批量的造假並且流入市場?這其中到底是哪個環節出錯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這不得不引起我們思考,監管部門也應該好好反省。



三,對造假者處罰的法律仍不完善

據網上新聞稱,針對此次“問題疫苗”,長生生物被罰款344萬元,這還是在法律範圍內的最高罰款,這幾百萬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是蠻多的,可對於一個市值上百億的大集團來說豈不是九牛一毛,這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吧!對於被侵害的消費者是否有後續的補償?長生生物是否要承擔責任?長生生物是否有義務給那些已被注射問題疫苗的嬰幼兒做全面的健康檢查以及後續的健康觀察?消費者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目前來說我國還沒有這方面的完善法律。如果有完善的法律嚴懲造假行為和保護消費者權益,使犯罪成本大大於犯罪所得,我相信,相對應的犯罪行為也會減少。

四,國人的維權成本太高

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生活周邊,包括朋友親戚在內,上過法院的有幾人?估計比例很低很低,在我們生活中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的時候都是私底下協商,有時候自認倒黴,最後不了了之。維權意識淡薄,一方面是因為法律意識不強,另一方面也是維權成本太高。這不僅僅是指金錢成本,還包括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往往是一人打官司,全家不得閒,並且手續繁雜。像在歐美髮達國家,在自己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基本上都是訴求法律解決,很少逆來順受。



這次“問題疫苗”案引起全社會極大的關注,但更應該引起我們思考,前車之覆,後車之鑑,不管是藥商、監管部門、消費者,都應該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原野中的一抹綠


主要是關係網太大:盤根錯雜、經濟為主、


誠心走天下2


因為有人買

因為只要不死人,就一直有人買

因為只要死亡率不超過正常接種死亡率太多,就依然有人買

當然,買的人,不一定是給自己孩子用的

他們,只是要錢而已

更多的錢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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