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原告王某訴被告孫友聚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0183民初7681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令被告孫友聚償還原告借款16100元,本院已向被執行人孫友聚發出執行通知書,但其至今仍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7)豫0183執1897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孫友聚
性別:男
年齡:50
住址:新密市西大街辦事處青石河村孫家門61號
身份證號:410126********0013
執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161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83818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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