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就不管孩子,這樣的男女是什麼心態?

緣分天空情感小天地


不能一概而論,有的出於自私,只求自己幸福;有的出於無奈,因為傷害太重,對方出軌,或者好吃懶做,五毒俱全,而自己沒有經濟能力給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不得不出去打拼,不得已只能不管孩子;還有的一方再婚了,孩子在再婚家庭,一方不停去探望孩子,會引起另一方的現在愛人的反感,對孩子不利,所以不得不放棄探望;有的女的怕帶著女孩將來找個男的,要是更渣,怕對女孩不利,所以不得不交給親生父親撫養;還有的一方條件比另一方更好,只能選擇放棄,其實可以理解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袁利97474911





正準備離婚的父母一直在考慮:“對孩子來說,什時候離婚才是最合適的?”不巧的是,對孩子來說,永遠沒有“合適”的時候。孩子覺得自己非常脆弱,情感上毫無保障,也不知道該聽誰的。通常,年幼一點的孩子比較糊塗,在他們感受到家裡普遍的絕望氣氛時,他們是無法明白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的,這有可能使他們責備自己,意為自己就是父母

離異

的根源,因為他們自己還嚴重依賴父母。


父母

離異

後,孩子可能會馬上或晚一點出現一些

情感上的問題

。不過,我們已經留意到在各年齡段有各自相應的症狀。
1. 學齡前兒童。看著父母中的一個離開另一個,孩子會覺得自己也有可能被遺棄,和父(母)分開可能讓孩子過度憂慮,有時行為還會出現退化現象(如尿床和過度依賴父母),或者還會對父母有過分的要求,行為放縱,男孩可能會變得女孩化和愛欺負人。他會哭鬧著要找已離開的父(母)親,並把他(她)的一切美化起來,還常在假想中與之說話。
2. 5~8歲兒童。他們相對年長一點,可以確切地表現出自己的情緒和反應,如變得反覆無常,不善交際,

不願上學

。他還擔心已離開的父(母)親過得好不好,希望他們能重新走到一起,甚至還會製造一些小問題以求實現自己的目的。在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常會毫無理由地認為自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父母的

離異

,為此深深責怪自己。他們還擔心可能會有別的孩子來取代自己在父母心中的地位。
3. 9~1

2歲兒童

。這些準青少年傾向於向父母表達他們的憤怒。父母在他們心目中至善的、全能的、呵護的形象一下子就倒下了,家庭突然解體了。他們會習慣性地將一方視為壞人,將另一方視為受害者。特別是在爭奪監護權的鬥爭中,他們會為不知道該對誰忠心而為難。等到後來,他們會怨恨某一方(通常是沒有監護權的一方),甚至會與他(她)斷絕來往及心理上的聯繫(例如,一個原來很喜歡與爸爸下棋的兒子很可能就會從此不再下棋了)。
4. 青少年。他們會很消沉,甚至以否定社會來發洩自己的不滿(在這個年齡段,要注意分清他們的行為與普通的青少年的叛逆行為之間的區別)。他們會試著以道德的眼光分辨誰對誰錯。由於害怕會進一步被父母拋棄,他(她)變得成熟和獨立起來。
5. 18~22歲的孩子。這些孩子會擔心他們的父母(特別是母親),也會對自己的將來有一點擔心,特別是在

婚姻方面

。在這場危機的風暴中,他們可能已經做出了決定:以後不結婚或者不要孩子。

其他影響
性別也有影響,如果父母在子女學齡前或青春期前離異,通常男孩的情況會比女孩的壞得多,這很可能是因為他們喜歡繼續和母親住一起,女孩看來很容易就恢復過來,而男孩卻不一樣,好像一下子忘記了自己的男性角色。但如果離異是在子女青少年時期發生的,這個時期是女孩子開始希望獲得男人注意和關心的時候,那麼家長的離異會使她們在交際方面遇到一些問題,她們特別害怕男生的欺騙,或做出一些不好的舉動。

最後,在家中的排行可能也會給孩子帶來一些額外的壓力。長子長女覺得不但有責任去照顧父(母)親,還要照顧弟妹。最小的兒女可能將自己在適當年紀師應該的離家獨立視為對父母的又一次背叛而不願離開。
不幸的是,絕大多數經歷過父母離異的孩子,在他們最需要父母——他們最重要的親人的照顧時,卻沒有得到他們的關心與指導。父母在離異前後通常不能照顧好子女,父(母)親自己都覺得沒有了自尊,有的只是無助感與怨恨,認為是孩子拖累了自己,這使得他們對孩子的需要變得遲鈍起來,也沒有在親子關係中獲得快樂,絕大多數人都要2~4年時間才能使自己

緊張的情緒

得到緩解,找到一個新的平衡點,以適應離異後的新生活模式。當然,也有一些人從此陷入自責或痛苦的漩渦不能自拔,不能重新與人相處融洽,難以重新擁有一個獨立的新生活。他們繼續停留在往日的痛苦當中,還把孩子當作前配偶的化身來發洩憤怒,而原本他們應該是以對孩子的愛而不是怨恨作為出發點去照顧孩子的。
父母很擔心自己的離異會對

孩子心理

造成永久的傷害。實際上,我們經常可以發現,離異家庭的子女有情感上的障礙,但其實沒人能分得清那究竟是離異前家裡的吵吵鬧鬧,還是分開時的傷害或是離婚時的打鬧引起的。離婚不是一件只在某個特定時期發生的瞬間事件,家庭氣氛緊張和父母離異給孩子心靈上造成的影響可貫穿他們整個童年和青少年時期。

那些父母互相扯皮,不想撫養孩子,不想看望、照顧孩子,不想支付撫養費,他們的子女是最痛苦最可憐的。如果在離異後由痛苦和怨恨主宰了婚後的關係,而子女只是簡單地被告知父母要分開,父母並沒有從精神上去理解和支持子女,子女僅被要求作為一方的小間諜和小同夥,與另一方發生關係就會受到責罵或干涉,或者覺得自己被遺棄了,該為父母的離異背上責任,那麼,她的心靈就很容易受到傷害。
但如果父母已經為離異後孩子的心理影響、社會後果、經濟問題作好了準備,對孩子們表示理解並提供保障,那麼,在離異後雙方都會與孩子們維持良好關係,獲得撫養權的父(母)親鼓勵另一方與孩子保持接觸,孩子們心靈受到傷害的機會就會少的多。離異後夫妻保持高質量的關係可極大地減弱離婚帶來的影響。
父母如能擱置衝突,平息怒火,分開的父母能與孩子保持聯繫,使孩子背後有親朋照顧支持,孩子們的被遺棄感就沒那麼強烈。當然,孩子們原本具有的性格能力、處世態度和技巧將給他們自己不可限量的幫助。不過,千萬不要希望他們對父母離異的種種感受在幾天、幾星期或幾個月之內就會消失。
今天的孩子們對身邊其他人的離婚不陌生,從某種程度上講,對

離婚這

一觀念和事實,人們都能比較客觀地去對待了。但是,離婚太普遍了,也很微妙地使得每個孩子都覺得自己更脆弱,更容易受傷害。孩子們經常會問自己:“什麼導致爸爸媽媽離婚了?”“如果我表現得不好,他們

會離婚嗎

?”可能你自己的孩子就問過你:“你和媽媽是不是

要離婚

了?

陽陽繪畫館


對於離婚這個話題是當今社會比較普遍的問題,離婚後就不管孩子,從綜合看女性多於男性。過去女人離婚,為了顧及孩子的心理,為了家庭的面子還有自己一個人無法在社會上生存等現實問題會考慮很久才做出選擇,如今的女性比較獨立過頭,自私心較強。從結婚開始就擔心房產證沒有自己名字以後沒有保障,工資卡要男人上交不然男人就會變壞等偏激理論,都是自私心作怪。這樣的女人是沒有感情倫理基礎的,最多是愛情和衝動基礎,愛情會走進婚姻的墳墓,衝動過後是魔鬼,所以現在估計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離婚女人是不要孩子的。她是希望自己更自由恢復到結婚前獨立的狀態,更容易被下一任異性所接納包容,這都是社會導向和女方家庭因素造就的,女人本就是水做的,隨波逐流罷了。男人離婚後不要孩子是經濟原因更多一些,現在養孩子非常難,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本來兩人共同負擔的要變為一個人的寂寞和付出,這對現在比較散漫和缺乏責任感的男性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還有的男人嫌孩子阻礙了自己找其他異性的權利和時間,畢竟無論找男女朋友或是再婚對象,單獨相處的時間和空間非常關鍵,如果身邊多個孩子看著,而且不是雙方共有的,非常尷尬,導致女方不樂意。沒再婚就會分手,再婚後因為孩子的問題導致的再次離婚幾率更大,所有婚姻並非兒戲,進入婚姻需謹慎。遊戲可以從來,生命只有一次,婚姻失敗等於慢性自殺。


水易日辰


我自己認為,如果在孩子很小的時候離婚的,三歲之前,就沒必要有聯繫,如果哪一方覺得對不起孩子可以支付撫養費,這樣年紀的孩子沒有什麼記憶,哪一方再婚,對孩子也是好的,因為他就會感覺這是他的父母,他的家,而長大了的孩子父母離婚感覺就是被拋棄,如果以後父母各自有家庭,這個孩子也會兩邊跑覺得沒有自己的家,我感覺如果為了孩子好,離婚後帶孩子的一方再婚了,而且生活的不錯,就不要再去打擾了,再說了孩子長大後還是會找自己的親生父母的


嘻嘻哈哈20180108


我離婚四年了,我們兩個女兒一人一個,大女跟前夫小女跟我,大女今年初中畢業前夫就不讓她再讀書了,也不管她了,大女沒地方去就跑我這裡來了,我一個女人養個女兒還要交房代,自從離婚後他從來就沒看過我小女兒,現在到好連大女也推給我,這樣的男人還叫男人嗎,配當女兒的父親嗎,就是一個人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