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不想給彩禮,房子也不寫女方名字,女方還要一起還房貸,這種情況下,有多少人會選擇結婚呢?

信不信我一巴掌抽死你


第一,現在男方沒有任何理由要給彩禮,要是給彩禮,也要陪嫁妝這才是中國幾千年傳統,從來沒有聽說過只有彩禮沒有嫁妝的說法!第二,要是婚前全款房,沒有任何理由加女方名字的,想都不要想!至於還貸房,婚前是是可以不加女方名字的,婚後倒是可以加名字,至於婚後不加名字,就被理解為免費替男方還貸,那是狗屁!先不說你女方離婚後可以得到還的房貸及其增值的一半,哪怕是你住在裡面也要花錢吧?哪裡讓你吃虧了?第三,別拿什麼女人生孩子來說事,其實你可以要求不生孩子,當然男方不願意,自然就可以離婚,你也再去找一個不要孩子的男人嫁了,甚至各玩各的都行,國外那些獨立女性都為自己丈夫生孩子,甚至一生就是幾個呢,你們怎麼不拿出來說?總結,結婚要是你們女方覺得沒有安全感,你可以自己婚前買套房子,只寫你的名字!要是你拿你女人自己的身體構造來說事,那就沒有辦法了,不願意可以不結婚,當一輩子的單身貴族,要是想要孩子又不想要丈夫的,可以自己去外面人工受孕,自己做個單親媽媽,這個世界選擇的途徑太多了!


不理世俗的堅強活著


這個問題要弄清楚是不寫還是沒寫。沒寫可以加,這不影響。但是不寫,就有些過分了。女方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也可以承擔自己的風險。男方不要表現的太小氣。

還有雙方感情足夠深厚麼?如果在加不加名字上計較這個問題,那麼個人認為雙方的感情還沒到位。男方在計算自己的婚前財產,女方在算計自己的婚後利益。

如果雙方感情足夠,沒房子的時候也能結婚,何必等男方買了房子再談結婚呢。

自己算自己合適就行了,談的攏就結婚,談不攏就算了。剩男剩女中國有2億多呢,不差這一對。


鄭前晟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不給彩禮並沒有什麼,關鍵是你們兩個人是不是真心想在一起,物質上的東西面子上的東西都不是最主要的,當然在現實中很多人都是因為彩禮和房子的事情而鬧得最終分手的下場,這很常見!

女方一起還房貸,那麼就意味著這個房子是屬於你們共同的財產,不管寫不寫你的名字,當然你得留下你還房貸的證據!

總之一句話,如果彼此真愛,就不要因為物質上的東西而計較太多,如果不是彼此真想在一起,在意物質以後再一起生活,早晚要出事!


HUAGULONGJING


彩禮可以不要,房子不寫女方名,必須是男方家全款買下,不能有房貸 。

遇上不寫名還要女方一起還貸,我是堅絕反對。女兒若非要嫁,我也給她買套房,也只付首付只寫女兒名,房貸讓她婚後與女婿一同還。

俺女兒結婚不是想貪誰家錢財,但也不能讓別人算計。


52120032599


我就沒給彩禮,當時雙方都沒說這事,我根本不知道這回事,然後房子也是我婚前的,後來當然是一起還貸,後來我把房子賣了,換了大的,就寫上老婆名字了。

想說,結了婚就是一家人,沒必 把錢看得太重,我的 工資卡是老婆在管,當然她自己也在工作。


大肥狼ing


首先得明白一點,結婚是兩個人一起過日子,需雙方付出,不是單方扶貧。

男方不給彩禮,得看情況,是男方有錢不願意給,還是沒錢沒法出。如果是前者,那結婚還真的沒必要,婚前都是如此,婚後只有更差。如果是拿不出彩禮,那還結什麼婚,不是我物質,貧賤夫妻百事哀,真結婚了,受苦日子還在後頭。

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那房子跟女方有什麼關係?女方有什麼義務一起還房貸?什麼?因為結婚了,女方有住,所以得幫還貸,別說笑,男方這麼自私,公公婆婆能好哪去,他們三才是一家人,女方是外人,只是自己兒子娶來幫著出錢的取款機,日子能好過到哪去?談何公平?

光不想給彩禮,就可不結婚,還房產不加名,給自己添堵麼?大清朝早就滅亡了,清朝子弟們清醒點吧!


底妝不透氣


物質和感情,這個很難說得清楚,我老家四川的,我老婆是河南的,我們在廣東中山打工認識的,實際上我老家房子什麼都沒有,在認識的時候我都告訴她了,我家裡就兩三間土坯房,沒有房子,實際上她的媽媽家人也是反對很厲害,最後她還是不顧家人的反對跟我在一起了,所以說物質和感情,很難說得清楚,只要你是抱著一顆善良的心對待別人,肯定回報你是最理想的東西😊


峰迴路轉23753


男方沒彩禮,房子首付男出,房產證男方名,貸款房由新婚夫妻一起還貸款。從產權上講,首付男方出的部分,婚後如果離婚,仍然屬於男方,夫妻婚後共同還貸款,這部分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會有女方一半。如果男方婚前財務狀態清晰明白,女方可以慎重考慮要不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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