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公安局打击妨害公务零容忍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 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侵害民警权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2018年2月11日,市局印发了《咸阳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暴力抗法及侵害民警权益等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彬县公安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加大对打击袭警类案件的宣传力度。3月3日,彬县公安局处置一起妨害公务案件,我局法制大队第一时间介入,对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和固定等方面做好指导及法律支持,维护了法律尊严,保障了民警执法权益。

  • 2018年3月2日20时许,彬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城关街道办水帘村花果山灯山庙会参加执勤,维持现场秩序时王某与刘某以及妻子杨某、豆某在庙会现场登山处强行插队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现场执勤民警黎某、辅警邹某在劝阻王某、刘某二人依次排队上山时被王某和刘某撕打,王某用拳头在民警黎某头部殴打并将其眼镜打掉后摔坏,现场执勤民警在控制王某时王某之妻杨某对黎某进行撕扯、抓挠,致黎某受伤。该行为致使民警无法正常执行职务,大量游客围观。经彬县县医院诊断民警黎某伤情为左眼外侧外伤、左耳后部外伤;辅警邹某伤情为多处软组织损伤。2018年3月3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王某、刘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