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陇南市出台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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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南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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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办发〔2018〕36号)和全省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旗帜鲜明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抵制封建迷信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要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约束村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手段,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努力形成文明婚嫁新风尚,助推幸福美丽新陇南建设。

二、重点工作

(一)以县(区)为基本治理单元,实行区域共治。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要以县(区)为基本单元,结合当地实际,于2018年7月底前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具体规定和措施办法。要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紧盯高价彩礼问题突出的乡村和群体,明确规定县域内婚嫁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并逐年加严,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量化具体、奖罚措施分明、群众普遍接受。同时,县(区)要制定对婚介(媒人)的管理办法,实行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制度,对婚介人员进行培训监管,签定从业行为承诺书,促使他们成为婚嫁新风的倡导者、宣传者、推动者。要坚持城乡同步治理,区域整体推进,各乡镇要按照县(区)方案要求具体抓落实,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群众婚嫁观念明显转变,婚丧新风尚基本形成,农村乡风文明显著提升。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住“关键少数”。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纪律方面的“硬约束”,抓住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等“关键少数”,由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把执行相关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工作总结必须报告的事项,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陈规陋习,切实为群众树立榜样和标杆。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带头践行各项纪律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等行为,更不能在婚丧事宜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突出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强化群众自治。突出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对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一线战斗堡垒,形成“有人管事、按章理事、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的机制。在2018年7月底前各村必须成立红白理事会,修订村规民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反对高价彩礼、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行为等作为重要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各村(社区)党组织要领导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充分发挥议事管事职能,对村内婚嫁彩礼、礼金、宴席等事宜制定严于本县(区)“限高”要求的具体量化标准,在全村张榜公布,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自觉遵守,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要动员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和新乡贤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中开展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工作,及时介入并制止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要普遍推广“婚事简办承诺”“婚丧事宜公约”等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组织村民签定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增强道德约束力。

(四)多措并举治理高价彩礼,倡导移风易俗。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市、县(区)各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责、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层层落实责任,抓出成效。建立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定期不定期调研督查,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通报治理情况。民政部门要抓住婚姻登记的时机,制定具体办法,要求登记对象出具落实村(社区)彩礼上限的证明,防止索要高价彩礼行为发生,并造册登记,以适当的形式反馈给乡镇(街道)予以公示,加强监管监督。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依法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加大对职业婚介和媒人的培训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媒人哄抬彩礼行为。工会、团委、妇联、文联等群团组织要通过举办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为适龄青年恋爱、婚姻牵线搭桥,积极倡导新事新办,组织节俭文明、简约时尚的集体婚礼,引导和带动青年践行婚嫁新风尚。环保、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管,控制婚丧事过度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噪音扰民、环境污染、铺张浪费,对违反规定的做出处罚教育,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要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举报监督措施,公布举报监督受理部门和电话、信箱,并及时对举报事实查处通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市、县(区)各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在帮扶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扶贫和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开展“脱贫致富模范户”“道德模范”“五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创评活动,通过建立“道德红黑榜”“善行义举榜”,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用群众身边鲜活事例教育群众、影响群众、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将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书记、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专题研究部署,把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战役,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和组织力的具体举措,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任务,纳入考核。市、县(区)党委、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的要求部署上来,把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进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

(三)创新方式,长效管理。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调研,创新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方式措施,既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保守性“不作为”,要将治理工作开展和倡导文明风尚、巩固扶贫成效、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辨证施策,逐步推进,形成长效管理。要把反对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作为评选表彰“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重要条件,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个人信贷政策的重要依据,对遵守的给予褒奖,对违反的给予惩戒,坚持长效管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宣传勤俭节约、劳动致富的好故事,深刻揭露高价彩礼、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转变婚嫁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和陈规陋习,让婚嫁新风成为自觉追求。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效率高、年轻人易于接受和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公信力强的优势,大力营造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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