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七部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專項督查

青岛市七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

青岛市七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

為紮實有效推進我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青島市教育局等七部門決定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青岛市七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青岛市七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內容

1.各區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聯動工作機制建立情況。

2.各區市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情況。

3.各區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摸底排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整改治理工作情況。

日程安排

專項督查從7月開始,每區市一天。

專項督查組由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公安消防局、城管局等分別選派人員組成,分為兩個督查組進行督查。

督查方式

1.彙報情況。各區市教育、公安、民政、工商、公安消防、城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介紹治理情況、下一階段工作打算、存在的問題困難等。

2.查看資料。

查看各區市實施方案、工作機構、工作制度、工作臺帳、調查問卷、執法文書等資料。

3.實地抽查。抽查範圍為中等及以下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類培訓學校。檢查內容為安全、證照、“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組織等級考試競賽、任課人員的教師資格、在職公辦教師兼課、廣告宣傳等情況。培訓機構應提供:證照、收費標準、課表、課程標準、教學及課程安排計劃、教材、授課等教學資料、教案,任課教師名單、教師資格證書、財務賬冊、協議(合同)、招生宣傳廣告單頁等。一是從區市摸排的名單中,查看無證無照、有照(登記證等)無證、有照有證等情形的培訓機構。二是隨機抽查。

4.彙總反饋。反饋督查情況,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專項督查的特點

1.目標導向。本次督查,目的在於檢查督促各區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完成目標任務以及解決群眾反映問題的效果等情況。

2.部門協作。青島市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實施方案由七部門聯合發佈,在減負實施方案中,明確了七部門的職責分工。本次專項督查,也是七部門聯合組成督查組,對區市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進行專項督查。

3.準備充分。專項督查前,督查組專門進行了學習培訓,研究討論督查重點、督查細則,根據部門職責分工進行了任務分配,責任到部門、責任到人。

4.形式多樣。既有各區市教育、民政、工商等部門的情況介紹,又要查閱資料,包括實施方案、工作制度機構、工作臺帳等,還要到培訓機構進行實地督查。對區市工作既查過程又督結果,對培訓機構實地督查既明查又暗訪,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

5.覆蓋面較大。實地督查不僅兼顧到證照齊全、有照無證、無證無照等各種情形的培訓機構,督查到的培訓機構的數量及比例都比較高。

6.問題導向。對本次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其中的熱點、重點、難點問題,通過創新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以制度形式固化下來,鞏固好經驗好做法,堅持不懈發揮鎮街力量、部門協作、聯合執法等有效手段,確保培訓機構治理全面徹底,持續推進中小學生校外負擔減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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