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這個法院一次性就爲銀行挽回2000萬元經濟損失

专业!这个法院一次性就为银行挽回2000万元经济损失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房琳 任歡 通訊員 張傳新 文圖

“這一個案件就為我行挽回2000萬元經濟損失,我們代表中原銀行向湖濱區法院表示感謝!”7月19日,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分行領導將一塊“執行先鋒,財產衛士”的牌匾和“懲惡揚善,執行神速;廉潔奉公,真誠為民”的一面錦旗送到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院長黨立新手中,感謝該院雷厲風行大力執行該行不良貸款案件,此次一次性為該行挽回經濟損失2000萬元。

記者瞭解到,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分行與三門峽市一家企業和三名個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湖濱區法院於2017年7月判決被告企業償還原告銀行借款本金2000萬元及利息,被告個人分別承擔連帶保證或抵押擔保責任。判決生效後,四被告未履行,銀行同年9月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湖濱區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立即向四被告下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限制高消費令等手續,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下達執行裁定、協助執行通知書等,凍結、扣劃被執行人在銀行的存款;隨後啟動評估、拍賣等程序,欲拍賣被執行人抵押的房產、土地使用權等抵押物,最終迫使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雙方在今年7月16日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將2000萬元償還給銀行,其餘利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在10月20日前分三筆還清。協議達成後,被執行人如期履行了償還本金2000萬元義務,銀行為表感謝特意製作了牌匾和錦旗送到法院,於是出現本文開頭一幕。

據瞭解,湖濱區法院近年來十分重視服務保障金融工作,通過成立金融審判合議庭、金融執行工作組、召開服務金融工作座談會等多種措施和形式,加大涉金融審判、執行工作力度,加強與金融機構、各銀行的溝通協調,不斷提升辦案質效,提高服務保障金融工作水平,積極創優營商環境,為維護金融安全、防範金融風險、護航當地經濟發展做出了不懈努力,為轄區經濟穩定提供了強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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