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变案件,姐弟三人齐获刑

近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马某与被害人贾某系某小区邻居,两家前期多次因楼道内放东西的问题发生过争执,2017年2月18日,马某再次因贾某家人在楼道内放物品的事情与贾某家人发生争吵,随后马某的姐姐弟弟和贾某闻讯赶来,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期间被告人马某等人通过拳打脚踢的方式将被害人贾某殴打致伤,经鉴定,被害人贾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我院对马某等三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被告人和被害人进行了调解,被告人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的同时也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

小区内道路、走廊均为公共部分,楼道内严禁摆放物品,也是为了大家的公共安全,防止隐患。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本应是和和气气互相帮助的邻里,却因为一点小事发生纠纷,最后导致有人受伤有人获刑,不但伤了和气,双方也都受到了伤害。检察官也提醒大家,面对邻里纠纷矛盾,能和平解决的和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也可以寻找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将小事情变成大矛盾,在伤害了别人的同时,也将自己送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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