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仍开车上路 任性司机被罚1700元记12分

7月12日,公安交警望都大队民警在日常勤务中,查获一名“不长记性”的司机刘某某。此前,刘某某因准驾不符驾驶证被暂扣。如今,驾驶证还没回到手里就又开车上路,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7月12日9时许,在107国道新城区小学红绿灯处,公安交警望都大队南岗子中队交警执勤时,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冀FK0***中型客运车辆进行日常检查,结果发现驾驶人神态异常,且有一种十分面熟的感觉。执勤交警立即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没想到驾驶人竟称其驾驶证因一次记12分仍在被扣留期间,且其准驾车型为C1,执勤交警遂依法将驾驶人刘某某带至大队法制室进一步处理。

法制室工作人员查询时发现,刘某某在同年5月11日16时许,在望都职中路与东环路红绿灯路口驾驶冀FK0***(核载19人)中型普通客车时,曾接受过南岗子中队执勤交警的例行检查,刘某某当时自称未携带驾驶证。民警追问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其谎称自己名叫高某某,1982年出生,并报出了身份证号码,民警发现驾驶人实际年龄与其报出的身份证年龄明显不符。经进一步询问,司机承认名叫刘某某,驾驶证为C1,属于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车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规定,对刘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处罚。刘某某于同年6月4日至12日期间,参加了望都交警大队重点车辆监管科组织的满分教育学习,后因个人原因并未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现其驾驶证仍在被依法扣留期间。

对此,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某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和准驾不符两种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记12分处罚,并依法扣留机动车。同时,刘某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二十四分,将面临再次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合格后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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