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縣:構建監督體系 嚴控「小微權力」

基層“小微權力”量大面廣,如何管控好“小微權力”,提升百姓的獲得感,是縣級紀檢監察機關面臨的重要課題。

今年以來,滄縣通過建立完善“小微權力”運行機制,定權力、定流程、定責任、定公開,強化村級權力運行監督,提升農村黨員幹部廉潔意識,規範農村幹部履職行為,從源頭上鞏固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成果。

據介紹,針對農村幹部權力界定模糊、透明度小、監管薄弱等問題,該縣紀委監委細化“小微權力”清單,堅持分類確權、規範用權、陽光曬權、嚴格控權,梳理出重大決策類、日常管理類、便民服務類共3大類,包含村莊規劃、預決算編制、財務管理等50條村級“小微權力”,督促農村幹部看單履職、照單用權,同時梳理出重大決策類和日常管理類權力廉政風險點63個,制定風險防控措施68條。

在清權確權基礎上,滄縣紀委監委指導各鄉鎮結合實際,對照權力清單,逐項繪製路線圖,簡化辦事程序,明確責任人和辦理時限,實行50個清單事項集中辦理,督促村級“小微權力”嚴格按照流程圖開展。

為確保農村“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該縣實現清單管理制度上牆,同時利用政府網站、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對權力清單、流程圖及時公開公示,提高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實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以來,通過農村幹部自我監督、村民參與監督,共制止不合理決策78項,發現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113個,查實問題線索96條,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人。

針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該縣紀委監委下沉監督力量,推進“微腐敗”整治、巡察結果運用、基層紀檢委員作用發揮向基層延伸,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生根。

該縣緊盯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規易發多發等問題,通過常態化明察暗訪、交叉執紀等方式,紮實開展基層“微腐敗”及“村霸”宗族惡勢力專項整治。2017年以來,調查核實線索1590件,紀律處分184人,組織處理29人,嚴懲村霸2人。抓好巡察成果運用的延伸,該縣將巡察監督探頭精準延伸到村級黨組織,開展兩輪共48個村的鄉鎮黨委巡察,並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堅持改立並舉,建章立制。此外,發揮基層紀檢委員近距離監督優勢,抓住村級決策、資產資源交易、土地徵收、大額資金使用等關鍵環節,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醒、及時糾錯整改,確保村級“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2017年以來,村級黨組織紀檢委員與黨員幹部開展談心談話7000餘人次,制止村級不合理開支620多筆、農村幹部大操大辦950餘起、干擾企業發展行為170餘起,推動了基層黨風村風民風持續好轉。 (記者劉榮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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