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長收500萬“保過費”,自己卻“沒過”

●特約評論員 伍裡川(江蘇)

未投入一分錢,時任咸陽車管所副所長的曹偉就成了優可考場的合夥人,負責打招呼、疏通關係,一年多的時間裡,該考場收取了1400餘萬元“保過費”,這位副所長分得“利潤”500萬元。

曹偉此舉就是事實上的“權力入股”。這條消息再次告訴我們,“權力入股”是腐敗源頭之一,也是腐敗鏈條中最隱晦的“主鏈”。腐敗者必受嚴懲自不必多說。問題是,在最嚴駕考的背景下,他們何以做到,催人深思。

副所長收500萬“保過費”,自己卻“沒過”

資料圖 圖文無關

據報道,自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優可考場共計收取“保過費”近1400餘萬元。在此期間,曹偉分11次收受李某考場“利潤”500萬元。考慮到考場一年的承包費一年就有600萬元,顯而易見,黑色“利潤”的大頭由“權力合夥人”佔有。權力分肥,吃相難看,但在利益鏈上,又合乎“規則”,因為“保過”能否算數,“保過費”能否“芝麻開門”,全由“權力合夥人”掌控。

也就是說,所有參與合作者,不管你是考官、駕校負責人、軟件公司、考場檢查人還是其他工作人員,不管你為“保過”做出了怎樣的“貢獻”,但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曹副所長。監管者的長袖善舞,遮掩了秘密,做大了“生意”。

這場權威考場上的駕考,由此淪陷;此中所有監管環節,皆告失守。貓鼠合謀的結果,是公共利益遭受嚴重損害,法律法規遭到可怕的挑釁。報道沒有提及這起包括內部窩案在內的腐敗案是如何被揭破的,但顯然,這些觸目驚心的事實,再次說明深化駕考改革,壓制壟斷空間,斬斷權力干預之手的迫在眉睫——

這才是這一案件最有“價值”的地方。

副所長收500萬“保過費”,自己卻“沒過”

資料圖 圖文無關

2016年4月1日起,《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和《關於機動車駕駛證自學直考試點的公告》正式實施。這標誌著駕考改革如期落地,小汽車自學直考、自主約考、異地考試辦證、放寬殘疾人學車考證等措施正式施行。此後,“最嚴駕考”聲名傳遍考場,為此還有專家出來好言疏導考生的畏懼心理。

最嚴駕考的改革屬性非常搶眼,這場改革帶來的諸多好處不言而喻。但前述案件發生於最嚴駕考之後,最嚴駕考反而“刺激”出“最易過駕考”的事實,則帶來強烈警示。

客觀而論,駕考改革之前,多地發生過車管所腐敗窩案,駕考改革之後,這樣的案例少了許多。但曹偉案更為隱蔽、手段更為“巧妙”。例如,先與陝西優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簽訂內部承包經營責任書,然後再尋找信得過的合夥人,讓李某成為優可考場的實際經營人。這就在很大程度上規避了風險。

去年《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調查發現,駕考難度升級的同時,個別“神通廣大”的駕校考場卻暗地裡為考生提供包過服務,只要花費數千元,就能在考試現場提供“技術支持”,大玩潛規則牟取利益。

駕考改革趨嚴之目的,在於嚴格考核程序,提高駕駛員的水平。實際上對駕校教學提出了更高要求。這樣的正向意義令人期待,但同時也必須警惕越是難過越想過、越想走捷徑的“反向刺激”。

相關信息作出提醒:既然暗箱操作仍有很大空間和“自由度”,則駕考改革還有進一步深化的空間。

毫無疑問,駕考改革現在到了在監管領域出招、亡羊補牢的時候了。尤其應當指向:進一步實行審批制度改革和公開透明的監管,消除尋租和壟斷行為。待到水清魚樂,“自助約考”才會真正成為一種有力的學車方式,那種“有門路駕校”“有門路考場”才會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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