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破解「人、地、錢」難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如何有效破解“人、地、錢”難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新發展理念,是新時期下我國新農村建設實踐的昇華,是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性轉變,對於加快我國三農發展、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全方位變革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其關鍵何在?歸根結底,可以概括為三個字——人、地、錢。

本期,我們一起來看看,該如何有效破解“人、地、錢”難題,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造適應新時代要求的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

如何有效破解“人、地、錢”難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人才先行,凝聚人氣

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這一語道破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然要求。

鄉村振興,根基在產業振興,關鍵要人才先行。人才是創新的根基,讓千千萬萬懂農業、愛農村的職業農民成為振興鄉村的主力軍,是鄉村振興的關鍵所在。

過去五年,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我國有8000萬農民進城。因此,我國農村普遍存在農村青年人才外流較多,農技人員能力參差不齊,新型農業人才不足、視野不寬、年齡老化等人才瓶頸問題,這嚴重製約著我國農業、農村的發展。

要想真正“留住”人才凝聚人氣,首先要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

2012年以來,農業部、財政部等部門實施了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農業部出臺的《“十三五”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規劃》中提出,到2020年,我國新型職業農民數量要發展到2000萬人。

2017年中央1號文件《關於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提出了開發農村人力資源、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一系列舉措。

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是一個系統工程,一方面要以農業部為主,建立政府、行業、產業、高校多方參與的培育體系,構建“以點帶面”的培育模式;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建長效激勵機制,使有能力的新型職業農民真正享受到扶持政策帶來的便利和優惠,並不斷提升農村社區服務功能,使其在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方面和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增強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吸引力。

其次,要加強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特別是扶持培養一批農業職業經理人、經紀人、鄉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遺傳承人等,培養一支“永不走”的鄉村人才隊伍。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生於農村、長於農村,並且願意回到農村創新創業的鄉土人才,在創業資金、稅收減免等方面給予支持,出臺鼓勵涉農專業大學生回鄉當農民就業創業的政策,真正將其培養成引領農村發展的新動能;

另一方面,多部門聯動,使有志於從事農業的大學生、農科人員或返鄉農民工去孵化成農業產業鏈上的一個經營者、企業主,使農村處處充滿“工匠精神”,讓鄉土活力再現,讓鄉村生產生活更豐富多彩,才能夠讓鄉村振興“照進現實”。

再次,要多措並舉,積極創新鄉村人才培育引進使用機制,充分發揮科技人才的支撐作用。要以更加開放的胸襟引來人才,用更加優惠的政策留住人才,用共建共享的機制用好人才。

這就要求以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為統領,積極推進城鄉、區域、校地之間人才培養合作與交流機制,以及城市醫生教師、科技文化人員等定期服務鄉村機制,並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鄉村和企業掛職、兼職和離崗創新創業制度。

另外,通過下鄉擔任志願者、投資興業、包村包項目、行醫辦學、捐資捐物、法律服務等方式,吸引支持企業家、黨政幹部、專家學者、醫生教師、規劃師、建築師、律師、技能人才等,共建共享,推進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服務鄉村振興事業。

處理好人地關係,盤活土地

農村土地,是農民生產生活的空間載體和增收致富的核心資產。解決“地”的問題,關鍵是通過完善產權制度盤活土地資源,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城鄉平等交換機制,加快釋放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紅利。

目前,我國土地流轉總體規模不大、發展不平衡。由於城市化的迅速推進,建設項目佔用了大量耕地,耕地後備資源的開發儲備速度難以跟上城市化建設的步伐。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今年將改進耕地佔補平衡政策,探索跨省域耕地佔補平衡政策。

耕地佔補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要按照“佔多少,補多少”的原則,補充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這項制度是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重要舉措。

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辦法,讓取之於農村的土地出讓金更多投向農業農村,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過去,城市的發展很大程度上依靠土地來融資。據統計,自2012年以來,我國的土地出讓收益高達20萬億,每年出讓收益平均4萬多億元,純收益也有八九千億。然而,長期以來,土地出讓的純收益可以說是取之於土、用之於城,取之於鄉、用之於城,真正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很少,這就需要創新政策機制,加大土地出讓收益對農村建設的支持力度。

根據規劃,補充耕地指標跨省交易所得的收益要全部用於支持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通過土地的整理,高標準農田建設是可以增加耕地指標的,這個指標可以跨省來調劑交易,這樣一來,其收益是非常穩定的,金融機構特別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就可以放心大膽地去為高標準農田建設來提供信貸的支持,這個需求應該是很大的。

另外,在土地方面,要科學統籌、有序推進農地“三權分置”。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通過延期,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且長久不變,大量外出打工的農民進退有一個迴旋餘地。擁有穩定的土地承包權,是打消農民顧慮的關鍵所在。

“三權分置”下,經營權流轉以及在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自給自足生產的農戶和兼業農戶必將大量減少,而以提供商品農產品、實現效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和農業企業為代表的“新農民”將不斷成長髮育,隨之將大幅度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這是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基礎和方向。

這對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權分置制度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如何有效破解“人、地、錢”難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多元投入,四兩撥千斤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錢從哪裡來?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此做了全面解答,明確提出要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不斷增加。

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要確保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要加快建立涉農資金整合的長效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通過財政資金撬動更多金融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鄉村振興。需要說明的是,要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規違法變相舉債。

第二,農村金融要回歸本源。要堅持農村金融改革的正確方向,健全符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村金融機構要為鄉村振興提供多元化、多樣化的金融服務,要把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根據部署,下一段還要出臺關於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起草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考核評估辦法。

第三,拓寬資金籌措渠道。長期以來,土地出讓收益,可以說是“取之於鄉、用之於城”,直接用在農村建設的比重是比較低的。要創新政策機制,把土地增值收益這塊“蛋糕”切出更大的一塊用於支持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墾,集中力量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建立高標準農田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全部用於支持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如何有效破解“人、地、錢”難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結 語

務農重本,鄉愁有根。鄉村振興,任重道遠。

我們要抓住關鍵環節,有效破解“人、地、錢”難題,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推進,促進公共資源城鄉均衡配置,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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