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工行8家分行理財業務違規 涉666億元

審計署:工行8家分行理財業務違規 涉666億元

6月20日晚間,中國工商銀行(工商銀行,601398.SH;01398.HK)發佈公告對今天下午國家審計署發佈的相關公告做出了回應。

工商銀行在回應中表示,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本行早研究、早部署、早安排,堅持立查立改、從嚴從快、舉一反三原則,全面部署整改工作,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積極落實整改責任,紮實有效做好整改落實工作。

“截至公告日,審計指出問題的整改率達到98.01%。”工行稱,涉及的貸款已採取了相應的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風險基本可控;涉及的財務收支問題進行了相應調整;針對經營管理薄弱環節,本行在完善相關制度、流程和系統設計基礎上,進一步規範和強化經營管理,全面提高政策執行、風險管理和內控水平;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進行了責任追究。對於尚在整改中的問題本行將持續加大整改力度,直至問題全部整改。

20日下午,審計署公佈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列出了工商銀行存在的四個方面的主要問題:

(一)業務經營方面。

1.2011年至2016年,上海、江蘇等8家分行和票據營業部上海分部未嚴格執行貸前審核,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貸款、票據貼現、黃金租賃等業務,涉及金額134.08億元。

2.2012年至2016年,黑龍江、河南、湖北等8家分行理財業務存在違規同業發售、調節收益及向不符合條件客戶提供融資、未納入統一授信管理等問題,涉及金額666.1億元。

3.2012年至2014年,工銀租賃在彌補不良資產損失、辦理融資等方面存在不合規問題,涉及金額23.22億元。

4.2013年至2016年,河北、上海、浙江分行違規向被環保處罰且未整改完畢、產能過剩等企業提供新增融資14.96億元。

5.2013年至2016年,河北、江蘇分行未嚴格執行監管規定,違規向房地產企業發放併購貸款36.24億元。

6.2016年,浙江分行違規將個人理財資金投向股票二級市場等,涉及金額11.45億元。

7.2014年至2016年,上海、浙江分行向實際承擔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功能的機構提供貸款、理財融資等119.32億元。

8.2012年至2016年,工商銀行在未實質性提供服務等情況下,向小微企業、融資平臺公司等收取財務顧問費24.13億元。

9.工商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統計不準確,涉及金額896.77億元。

(二)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方面。

1.至2016年底,工商銀行公司章程中關於董事會審議監事薪酬的規定,尚未按照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要求及時修訂。

2.2011年至2016年,工商銀行總行及北京、河北、上海、浙江4家分行以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等名義發放津補貼11.6億元,未納入工資總額管理;費用列支不規範等,涉及金額6959.19萬元。

3.2015年至2016年,河北、北京、雲南、上海4家分行存在建設項目未按規定及時竣工決算、個別土地及房產長期閒置或處置程序不規範等問題。

4.2011至2016年,工商銀行及所屬河北、浙江分行未嚴格執行集中採購制度,存在外部專家比例規定不明確、未按規定報告、未按規定招標等問題,涉及金額205.29億元。

5.2016年,工商銀行代銷保險限額管控不嚴格,超限額代銷11家保險公司保險產品1188.21億元。

6.2012年至2014年,河北分行等8家分支機構為完成時點考核任務,用借入的保險資金虛增一般性存款32.9億元。

(三)風險管控方面。

1.至2016年底,工商銀行總行、浙江分行部分理財產品投資項目因投資對象破產清算等存在違約風險,涉及金額45.55億元。

2.2012年以來,工銀租賃部分境內外投融資項目因國際油價下跌等出現風險,涉及金額12.34億元。

3.2010年以來,工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銀國際)、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境內貸款或投資盡職調查不充分,3.12億美元融資面臨損失。

4.工商銀行11家境外機構未採取有效匯率風險防範措施,形成不良資產4100.45萬美元。

5.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入的擔保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至審計時尚有擔保餘額23.8億元。

6.個別分支機構信貸管理中存在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地域性“擔保圈”、行業過度授信等風險問題。

(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

1.2013年至2014年,上海、雲南分行存在購買購物卡、禮品等問題,涉及金額1248.8萬元。

2.2013年至2015年,工銀國際管理層領用以前年度購入的高檔紅酒18支用於商務接待。

以下為公告全文:

2017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簡稱國家審計署)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行)2016 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審計。

審計結果表明,近年來,本行堅持穩健經營,完善行業信貸政策,優化區域佈局,對接國家重大戰略,資產總額和淨利潤實現較大增長;完善法人治理,較好地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推動國際化發展,建立全球化服務網絡,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加強全功能銀行系統、境外綜合業務系統和綜合價值管理系統三個信息系統平臺建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同時,審計報告也指出本行在經營管理和廉潔從業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本行高度重視國家審計署本次審計工作。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本行早研究、早部署、早安排,堅持立查立改、從嚴從快、舉一反三原則,全面部署整改工作,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積極落實整改責任,紮實有效做好整改落實工作。

截至公告日,審計指出問題的整改率達到 98.01%。涉及的貸款已採取了相應的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風險基本可控;涉及的財務收支問題進行了相應調整;針對經營管理薄弱環節,本行在完善相關制度、流程和系統設計基礎上,進一步規範和強化經營管理,全面提高政策執行、風險管理和內控水平;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進行了責任追究。對於尚在整改中的問題本行將持續加大整改力度,直至問題全部整改。

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不會對本行整體經營業績和已公佈的財務報表構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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