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付3萬定金,因妻子信用不良,不想買了,車行:不買雙重違約

買房子買車都是人生大事,事先要做好多種選擇,對於一般家庭那就會更加謹慎了。當選定一輛車的時候就必須要交押金,多則幾萬,少則也得五千,因為當時看車的4S店一般都不會有現成的,必須要跟廠家用過來。這段時間少則需要十幾天,有的甚至需要一個多月。為了防止客戶等車來的過程中又臨時放棄購買,一般都是要付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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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先生最近看好了一輛二手車,感覺外觀跟內飾都比較好,價錢也在自己的承受區間內,於是跟車行簽訂了合同,約定按揭方式購車,總價40多萬,從合同的簽訂之日10天內購車,並付給3萬塊錢的押金。百分之30的現金,剩下的是按揭。車行硬性要求提供擔保公司,只要包先生提供身份證再籤一下名字就行了。包先生平時工作也比較忙,這下正好也可以省去自己一下不必要的時間,也沒有說什麼。可是到了第三天車行打來電話,說通過程序,按揭沒有辦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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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先生有點鬱悶,自己平時的信用都是良好的,根本出現不了什麼問題。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問了車行說是包先生妻子的徵信出現了問題,導致沒有辦下來。包先生的妻子之前又過貸款,現在處於關注狀態,包先生也不知道,只是看了擔保公司給出的徵信結果,妻子的是禁入,銀行現在不給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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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車行老闆說,包先生是結過婚的人,婚姻登記都會在擔保公司體現,按揭條件更是要夫妻雙方簽字才能通過。車行說就是因為妻子才辦不下來的。車行打算給包先生另外介紹一家擔保公司,只要走不同的程序就一樣可以辦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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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先生有點不高興了,不想買車了。之前就是為了方便才讓車行進行辦理,也是車行硬性規定的,更是沒有說要妻子的徵信,車是他自己買的,只要錢付夠了,自己的徵信沒有問題就覺得可以了。再說他資料也提交了,定金也完全交了,現在又要換家擔保公司,得浪費很長時間。再說包先生也不知道需要妻子的徵信,有點不信任現在的車行。現在是妻子徵信出現了問題,也不是他的問題,覺得被車行繞進去了。要求車行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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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不同意這樣的要求。因為在雙方多次溝通協商都未果,已經過了之前約定提車的時間;車行給包先生提供第三家擔保公司就可以順利的辦理按揭了,包先生也不同意,能辦理卻不辦理,包先生已經雙重違約,更是不同意退回定金。包先生也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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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車行就應該告知包先生需要妻子的徵信,現在弄的不清不白,就沒有後面跟換擔保公司,徵信不通過這樣的事情了。在顧客不知情的情況下一定要溝通好才是最重要的,以後出現這樣的事情再說是雙重違約就有點太不負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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