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l 男子醉駕還逆行!涉危險駕駛被拘役

廣西新聞網崇左7月12日訊(通訊員 梁昌明)7月9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依法對一名醉酒後危險駕駛機動車的違法犯罪駕駛人林某實行拘役。

2018年3月28日22時20分許,林某醉酒後(經檢驗,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31.6mg/100ml)駕駛車牌號為桂FGXXXX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崇左市江州區友誼大道由南往北逆向行駛,行經崇左市友誼大道與佛子路交叉路口50米時與李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林某受傷,車輛不同程度損毀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一大隊事故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出警並對事故進行了勘查。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筆錄、道路交通現場圖、現場照片、詢問筆錄、證人證言、血液鑑定報告等證據確認:林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且未實行右側通行,其違法過錯行為是導致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

因林某飲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431.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危險駕駛罪。交警一大隊遂將案件移交給崇左市江州區人民檢察院對林某進行公訴,後經崇左市江州區人民法院判決:林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據悉,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接到江州區人民法院執行通知書後,立即協助對該名駕駛人執行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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