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而後行8364
老賴就是“失信被執行人”。高利貸活動的參與者不管哪一方都是社會不安定因素的始作俑者。法律不允許,是人們絕不能觸碰的“地雷”,一碰就炸,搞不好自己粉身碎骨,還要連害家人。
一、首先,我要說高利貸的危害。
(1)高利貸的利息約定過高,造成借款人負擔過重。
(2)高利貸催收含有暴力性質,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3)高利貸行為的隨意性,存在較大的風險,因借款不能按時歸還而引發的糾紛和案件有所增加,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二、“失信被執行人”很多與“高利貸”猖獗,是一對孿生兄弟!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老百姓的財富越來越多,經濟活動越發頻繁,民間借貸也隨之快速增多。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一邊是“失信被執行人”為數不少,一邊是“高利貸”猖獗。仔細思考,這兩種情況互為因果,相互強化,共生共長。
(1)“失信被執行人”很多,造成社會信任度下降,借款成為難事。好心借錢給人,別人不還錢,在催收無果的情況下,只能起訴,判決,執行,發現沒有可執行財產(一般都轉移了),最後上失信人名單。這套流程下來,好心的債權人,錢不僅收不回來,還勞心費神,悔不當初。老人都說“借錢容易,還錢難”,“錢借出去了,回來就難了”。因此民間正常借貸非常困難。
(2)“高利貸”正好填補正常“民間借貸”的空缺。眾所周知,銀行借款手續多,速度慢。在急需用錢的時候,正常的民間借貸缺席了,高利貸就有了市場。因此很多人陷入高利貸,陷入套路貸,就是正常借不到錢的原因。有人說,很多高利貸是放款給賭博的,如果所有的高利貸都放款用於賭博,未來收回難度都很大,高利貸公司也就難以正常運轉,更不可能發現高利貸猖獗的現象了。
(3)政府在打擊“高利貸”的同時更要治理“失信被執行人”。只有人人都講誠信,正常的民間借貸才能良好發展,高利貸自然也無處存身。
三、高利貸不違法,“失信被執行人”並非全無辜。
(1)從法律角度來看,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不違法。刑法中沒有關於高利貸的罪名。法律規定:正規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出即為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你放高利貸, 而借款人又沒及時還錢,告到法院,即使法院受理了,也是沒用的,只能判回法律允許的部分。
(2)放高利貸本身不違法,用違法的手段討債才是違法的。
(3)“失信被執行人”明知高利貸是個無底洞,明知自己還不起,但是還是去貸了,這種行為不是高利貸逼你的,只是你心中存在的那種“拆東牆,補西牆”的邪念,實在是可惡至極。
四、“失信被執行人”罵“高利貸”實則為“倒打一耙”、“反咬一口”!哎!真是反面無情的害人精。
“失信被執行人”和“高利貸”這兩兄弟可謂是烏龜對王八都不是人!一個是“賴”著別人的錢不還,另一個是逼迫其高額還錢,都是社會的渣子、毒瘤,是人們恨之入骨,咬牙切齒的對象。
消亡吧!
拙燕銜泥
99隨便語:網貸在我國經歷了兩個階段,前後兩個階段中,放貸者和借貸者,身份來了一個巨大轉換,以往是網貸公司牛,現在反過來是借錢的牛!
“不是你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
談論網貸,必須明白關於網貸的出現,發展等等問題,不能一刀切。
網貸,又名P2P網絡借款,這個東西實際上是件舶來品,最開始出現在歐美國家,在2010年前後,悄無聲息出現在我國,逐漸得到迅猛發展。
網貸在歐美國家發展的不錯,但來到我國,顯然出現了水土不服!
(1)首先是開設網貸公司的人。
由於這個東西被標榜為“金融行業的創新模式”,披著合法外衣,於是就被一些搞民間借貸的人盯上了,這些人一看“好嘛!我偷偷摸摸放個貸,天天擔心被人抓。這個東西好,不僅不擔心被抓,還受保護!”
於是你看,開設網貸公司的人形形色色,良莠不齊,其中最明顯的,原本搞民間非法放貸的那批人,全都高高興興衝進來了,搖身一變成了合法的網貸公司老闆。
(2)其次是借網貸的“客戶”。
歐美的網貸發展好,那是人家有完善的社會信用機制,可惜咱們沒有。
開網貸公司的人形形色色,借網貸的人也形形色色,有些確實是急需用錢的,比如生意人急用錢,哪怕網貸的利息高,也比拿不出現金的損失小一些。
但另外一些人不同,屬於“個人信用極差”,本身就還不起錢的那種。
比如賭徒,輸紅了眼時借錢翻本。
再比如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的大學生,這個月錢不夠用,下個月同樣不夠用,這個月還不起錢,到了下個月還是還不起。
稍微想想就明白,這些明顯還不起錢的“客戶”,銀行不敢借錢給他們,網貸公司敢,但這樣的後果就是網貸公司借出去的錢,按照正常途徑很難收回來。
(3)網貸公司的“非法催債”。
說起網貸公司的非法催債,所有人都深惡痛絕,這也是網貸公司經常被罵高利貸的原因。
網貸公司利用非法手段,原因不是單一的,其中包括:原本就是民間放貸的,“本職工作”是混混流氓,習慣了使用非法手段;被欠債的逼急眼了,不得已找混混來催債。
由於合法訴訟的時間長,費用高,網貸公司承擔不起,所以,非法催債現象很普遍,絕大多數的網貸公司,都有類似行為。
(4)網貸發展的兩個階段,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
劃重點!
網貸公司在我國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在2017年之前,網貸公司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據統計,國內的網貸平臺,巔峰之時的總數大約為6000家。
全國6000家網貸公司!
想想就可怕,全國除了特別窮山僻壤的地方,都是網貸公司的活動範圍,尤其做小生意的人和大學校園,成了重災區。
因為,生意人有可能生意失敗而還不起錢,大學生更容易還不起錢。
如果你借了銀行的錢,了不起被起訴,但網貸公司一般不起訴你,他會僱傭社會人員,採取暴力或類似暴力手段,找你催債。
於是惡性案件出現了,比如於歡案。
再比如針對女大學生的裸貸,社會影響力極其惡劣,有些地方發展為另類賣淫的溫床。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出手了!
因為網貸公司再那樣發展下去,顯然與初衷背道而馳,不僅不能成為金融業的有益補充,反而成為社會新的毒瘤,不能放任不管。
2017年開始,全國各地紛紛開始收緊政策,嚴厲治理非法高利率放貸,嚴厲打擊暴力催債!
這就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2017年中國銀監會發文,劍指校園貸現象,拉開打擊“非法網貸”的大幕,嚴厲打擊的後果,網貸公司紛紛倒閉,從巔峰時的全國6000家,到2018年上半年,還剩下大約1800家。
一年左右的時間裡,倒閉了4200家網貸公司!
而且不僅如此,剩餘的那1800家網貸公司,日子也不好過,不管是比較正規的,還是很不正規的,都處於半死不活的狀態。
據統計,僅僅從6月19日至6月26日的一週時間裡,又有42家網貸平臺,關門。
平均每天關門6家網貸公司!
不關門不行啊,從網貸公司借錢的所謂“客戶”,個人信用差,還款能力差,而且與以前不同,這些客戶欠錢不還時,網貸公司敢採取手段催債,可能欠錢的沒事,網貸公司反而倒黴,這種生意怎麼做?
上面這則新聞,講的是廣西南寧某借貸公司,由於400名大學生借了網貸之後,無錢歸還,被迫將大學生告上法庭。
這些大學生每人借了7000元,用於買高檔手機,最終還不起錢。
案件立案後,很多學生拒收法院傳票,拒絕出庭,逼得法官親自出動,去往其中兩所高校後,才找到其中20名被告大學生,希望組織調解,但沒有一名大學生願意參加。
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呢?
在高校老師的參與下,在網貸公司願意放棄利息,違約金,只要求歸還本金的前提下,僅有三名大學生,最終同意還款。
這就是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帶來的後果。
那些欠債不還的大學生,還成立了一個QQ群,異口同聲:國家在打擊高利貸、非法放貸,這個“校園貸”就是非法放貸,所以,錢根本不用還!
欠錢不還你還有理了?
國家打擊非法放貸,你就能拿著別人的錢,心安理得,連本金也不還?
當這樣的大學生走上社會,他們還會有最基本的誠信嗎?這樣的人以後就是一群無賴,不僅不能成為對社會有益的人,連當個合格的人都困難。
結束語:以往我們罵網貸公司暴力討債,因為網貸公司確實很黑,手段惡劣,該被罵被整治。但現在我們又罵惡意欠錢不還的大學生,把他們叫作老賴,因為這些學生的做法,同樣惡劣。
下面這張圖,是處理南寧案件的法官,他臉上的無奈,也反映了我們普通人的心情。
很無奈啊!
這個世界變化太快,打擊非法網貸是對的,但現在保護大學生,最終把借錢的大學生,搞成了老賴,這同樣不對。
99隨便
首先,高利貸可惡嗎?當然可惡
因此既然可惡,我們需要做的是遠離,作為大學生也好,成年人也好,應該明白自己的消費狀況和還款能力。
而不是自己選擇去網貸,因為法律上,欠錢不還,對方是完全可以起訴你要求還的,你可以不還的僅僅是超過的利益而已。
也就是本金是需要還的。
類似這個事件中,我的確一點也不同情大學生,為什麼?因為他們不是缺學費,也不是家裡有變故,他們是為了蘋果手機,我不認為大學生就必須用蘋果手機才可以完成學業。
另外類似這種截圖的想法,其實非常可怕
為什麼呢?因為你的怒罵並不能改變任何事實,也改變不了法律,違法不違法並不是你們來認定的。
作為鍵盤俠就鬧鬧,但是承受不還的惡果其實最終是當事人自己承受了。
你不可能不還本金和合理的利息,為什麼呢?因為你不可能對抗法律。
面對高利貸,應該想的是應訴,想的是怎麼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還掉本金和合理的利息,而不是不應訴,不還錢。從法律上來說,這對你一點幫助都沒有。
這種事並不是我不還,就拿我沒辦法,也不是高利貸違法,違法理由是我窮還給我,所以我就可以不還,這真的沒辦法說服法官的。
最後考慮的很多人看不進去長文,我再次總結下
第一,並不是所有網貸,校園貸就都是違法的,他們大多違法的是討債的手段。
第二,高利貸違法就不用還這種想法是絕對錯的,國家會支持要求償還本金和合理的利息,這樣亂說的人,建議你去借高利貸發家致富。
第三,徵信非常重要,異常重要,具體多重要多查下資料
第四 ,一定要善於用法律解決問題,類似被對方起訴,一定要去應訴,講述自己的理由,而不是不去,你認為法院這種地方是你不去,就當作沒發生嗎?
不去就是判決結果就對對方有利,過後再強制執行很麻煩
最後,面對不懂的知識,應該先調查瞭解,查閱資料再探討,而不是僅僅憑藉自以為的正義胡說八道。你的自以為大多時候沒有意義,既不能改變現狀,也不能修改法律。
還是那句話,你聽得進去也好,聽不進去也好,最後會不會吃虧的終歸是你自己。
廖彩琳律師
說實話,筆者厭惡暴力催收,也支持國家對此類行為進行打擊,但是借款人呢,難道就沒有問題?
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無論何時何地,也無論國內國外,概莫能外。就像前幾天曝光的400多名大學生,拿的校園貸幾乎都是用於購買高檔手機,進行超前消費;還有之前新聞披露的大學生羅 體 持身份證拍照貸款,絕大多數都是為了滿足虛榮心,購買一些遠遠超出其消費能力的手機、服裝、化妝品,因為不能到期還款,而被曝光、催收,這個也能怪高利貸嗎?
一些人一方面控制不了自己的慾望,不顧一切拿貸款,一方面又還不了款,大罵高利貸!問他理由,他振振有詞,人家能用高檔手機,穿好用好,我為什麼不可以,難道人不應當對自己好一點嗎?
可你要知道,人家高消費那是因為人家有這個能力,或者因為有個好家庭,或者因為人家的勞動所得,像你們這樣,什麼也不做,就想動動鼠標,拍個照片,就能獲得想要的一切,那也太對不住那些為了生活而辛勤工作的人了!
高利貸不全是違法,退一萬步講,你不付利息,難道本金也想不還?做老賴的成本也是蠻高的,一個沒有誠信之人,在社會上還是難以立足的!奉勸慾望太強的人士,適度消費,量入為出!
打虎拍蠅
對於老賴而言,向高利貸借錢代表了他們對高利貸這種做法的認可,罵高利貸的不是純粹是為了不想還錢罷了,在我看來,這樣的借錢人比高利貸更可惡。
自從部分校園貸、網貸被認定為違法行為後,不少借款人就開始炒作這些借款不用還,事實上這是一種錯誤的看法,只是這些借款人為了不用償還借款為自己找的拙劣的藉口。
一、校園貸、網貸並非全部違法
雖然不少校園貸、網貸機構被認定為無貸款資質,屬於非法貸款,但是也有部分網貸機構是取得了相應資質的,其放貸行為是合法的,所以請大家不要一聽說網貸就認為其是不合法的。
二、高利貸並非無需償還
按照我過相關法律規定,借款利息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為26%),即在此範圍內的利率是合法的,而超過該利率的也是“高利貸”,其利息將無法得到主張。
注意了:高利貸只是不用還利息,本金是需要償還的。
雖然高利貸的利息約定是違法的(無法得到法律支持),但其借錢的事實是存在的,其借款合同中只是關於利息的約定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有效,對於所借用的資金,應當予以返還。
三、因高利貸賴賬之人品德堪憂
當前,絕大多數人在校園貸、網貸平臺借高利貸並非是家庭困難,用錢之急而被破接受高利貸,絕大多數是因為貪圖享受生活,購買手機等需要借款,而到了還款之際,因為對方是高利貸,無需償還利息,進而連本金也不想償還,跑來高利貸的因素不論,就是簡單的借錢不還的行為,還企圖以高利貸的名義掩飾自己借錢不還的行為,其品德確實堪憂啊。
高利貸固然是違法的行為,但起碼是借了本金出來供借款者使用,但借錢不還者,空手套白狼,不經任何付出就想得到他人錢財,二者可謂沆瀣一氣。
法束書亭
債務糾紛問題,打醬油的吃瓜群眾看熱鬧,身處其中的人,看門道,我因為“身處其中”,我談談我的看法,我是搞“債務拯救服務”工作的:
走出債務泥潭 就上陽光叢生網!
1、債務糾紛問題,是一場生意,“糾紛”不可協調,是一宗“民事訴訟”,誰罵誰不是問題,怎麼解決是問題。
我糾正題主一個觀點:老“賴”(非姓氏)是指:有錢不還的那一類人;沒有錢還不起的人,不叫老“賴”(非姓氏),實在要有個稱呼:叫債務方,再確切一點叫:違約逾期債務方。
為什麼我們要先把這個道理講清楚呢?
就是因為債務糾紛問題當下在國內比較嚴重,我們應該更好的致力於怎麼去解決這個嚴重的問題,而不應該僅僅是看看熱鬧,去譴責債務糾紛中的某一方,要知道:當初雙方可是友好協商的前提條件下,簽訂的借款合同,債權方心甘情願的將借款打到了債務人的銀行賬戶上,債權方和債務方當初在借貸合同上,可是甲方和乙方關係,所有的合同開頭第一句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就。。。。。。。。,簽訂本合同。”說明什麼?甲、乙雙方是平等的,訂立合同之初是互利的。所以債務糾紛屬於民法範疇,引發糾紛無法協商屬於民事訴訟,何為民事?人民內部矛盾是也!民法通則裡就糾紛的處理也有明確的描述,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證明什麼?證明協商是主要處理手段。搞清楚這個事情的本質,不是為了替誰開脫,而是為了更好的解決問題,首先樹立清晰的前提,債權方不要對逾期債務方恨之入骨,那樣對自己也不好,畢竟中國是“法治”社會階段了,法律的手段是雙方協商不成之後的處理方式,過激手段只會帶來更大的後患。
2、高利貸的明確定義:
年化利息超過36%的,都是高利貸,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什麼叫不受法律保護?就是如果你是高利貸,你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不會支持你的訴求,法治視界裡,誰罵誰,誰指責誰,相對法院判決來講,那是微不足道;之所以高利貸被人罵,那是因為利息太高,借債的人感覺自己吃了虧,就好比你花高價買了一個普通商品一樣,當你知道事情真相後,你會不會罵當初賣東西給你的人呢?你一樣會罵,這不稀奇!放在債務糾紛裡,可就不是罵兩句這麼簡單,有些人就肯定不還了,因為高利息不合法,我不用承擔,有本事你就去法院告我,我聽法院判決。所以高利貸基本不去法院打官司,而是採用一些非法手段進行催收,這也就是高利貸為什麼會被人罵的第二點原因,罵歸罵,對於金錢至上的人來說,錢才是最重要的,管你怎麼罵,收到錢就行了。
好了,事情原理講了,各自角色定位也清楚了,還不起錢,罵放高利貸的,這種行為肯定會存在,因為一方讓另一方難受了,但是罵不罵也解決不了債務糾紛問題,真正解決債務糾紛問題還是還清債務,利息咱先不說,本金先還清,這是正道,也是大道,做一個三觀正確的人,通情達理,以己度人,才是幸福生活的根源,“債”字是人邊有責,付了債,責任就跟影子一樣,跟人如影隨行,要想心裡輕鬆,還是還清債務,無債一身輕。能“動手”,別逼逼!動手就是先還了人家本金。罵人這事特沒勁,浪費口水還耽誤時間,遇見修養不好的還有可能引發治安事件,有這功夫拿去賺錢,豈不更好?!
老宋聊人生
大概是因為現在某些高利貸套路太深吧,我以前有一個同事就深受其害。
接著該工作人員又說為了以防我同事以後賴賬,需要把證據做足,就先轉賬1000給他讓他把這1000轉給另一個工作人員,作為第二份合同的借款證據。我同事照做以後,該工作人員才把2000塊打到他的賬戶上。
懂行的朋友們應該已經看出貓膩了吧,我的同事實則借了2000,貸款平臺卻可以要求他還款4500!因為第一份合同約定本金2000利息1000,並且該2000元有轉賬憑據。而第二份合同說是對前一份合同的利息做出約定,但實則也是一份借款合同,本金1000利息500,並且也有1000元的轉賬憑據,而我同事根據指示把該1000元轉到了另一個人賬戶上,因此他並沒有還款憑據。真是滿滿的套路啊!
於是,我的同事的噩夢開始了,借款到期以後,我的同事還款3000元,貸款平臺卻硬要他再多給1500元,我同事當然不肯。於是,貸款平臺的催收人員出場了,他天天打電話要求還錢,我同事不搭理他他們就騷擾我同事的親朋好友,甚至連他的頂頭上司也接到了騷擾電話。由於他們手頭證據齊全,於是威脅我的同事要到法院告他,我的同事萬般無奈只得妥協。
我同事答應還款後,噩夢還沒有結束,貸款平臺說借款合同裡專門約定了逾期利息,逾期一天利息100。我的同事一共逾期5天,所以現在該還2000。這時候我的同事已經心力交瘁,趕緊把2000元還給貸款平臺,從此以後他便對放高利貸的恨之入骨,發誓以後再也不借高利貸了。
冰焰
關於老賴和高利貸,飛刀寫過一篇文章正好發過來。
“老賴”很多與“高利貸”猖獗,是一對孿生兄弟!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老百姓的財富越來越多,經濟活動越發頻繁,民間借貸也隨之快速增多。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一邊是“老賴”為數不少,一邊是“高利貸”猖獗。仔細思考,這兩種情況互為因果,相互強化,共生共長。
1、“老賴”很多,造成社會信任度下降,借款成為難事
最近公佈的數據:截至2018年4月底,全國法院累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1054.2萬人次,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1114.1萬人次,限制購買高鐵動車票425萬人次。——其中1114.1萬人次購買飛機,不計算老賴多次購買飛機票,可以看出居然有千萬“老賴”不還錢,卻有錢坐飛機,以13億人為分母,平均1000人中就有8.57個有錢坐飛機的“老賴”。
好心借錢給人,別人不還錢,在催收無果的情況下,只能起訴,判決,執行,發現沒有可執行財產(一般都轉移了),最後上失信人名單。——這套流程下來,好心的債權人,錢不僅收不回來,還勞心費神,悔不當初。
老人都說“借錢容易,還錢難”,“錢借出去了,回來就難了”。因此民間正常借貸非常困難。飛刀自己做人原則就是,借出去的錢就沒打算要回來。因此問飛刀借錢難如登天。
2、“高利貸”正好填補正常“民間借貸”的空缺
眾所周知,銀行借款手續多,速度慢。在急需用錢的時候,正常的民間借貸缺席了,高利貸就有了市場。因此很多人陷入高利貸,陷入套路貸,就是正常借不到錢的原因。
有人說,很多高利貸是放款給賭博的,如果所有的高利貸都放款用於賭博,未來收回難度都很大,高利貸公司也就難以正常運轉,更不可能發現高利貸猖獗的現象了。
總結,在打擊“高利貸”的同時更要治理“老賴”。只有人人都講誠信,正常的民間借貸才能良好發展,高利貸自然也無處存身。
飛刀47號
很多老賴都是一開始怎麼怎麼說自己條件好,借過來無非是為了週轉,熬過了一段時間就還你。結果,還不上電話不接,起訴了他在法院說你是高利貸。然後落井下石,當初拍拍胸脯說放心欠誰的錢都不會欠你的錢,第一時間先還你的,而且沒錢只是暫時的,過段時間我哪裡一筆錢到位了我就過來還了說的自己多麼的硬氣。到頭來卻說我還不上了真的沒辦法了,錢我肯定要還的但是目前沒有。如果你在逼下,他就說你這個是高利貸..........這個社會已經變質了,我不是藥神裡面一句話:窮人是救不完的。很多人只知道貪圖享樂,年輕的時候就把信用卡透支總以為以後可以償還,久而久之借的越來越多實在沒辦法就去借高利貸,上班也不想上,上班的錢連付利息都不夠,結果就整天無所事事,也不創業,高利貸的錢還在逼你去創業別人肯定要問你要錢,沒得還怎麼辦就哭窮。為什麼一直不打擊高利貸,因為高利貸是你情我願的事,說得好聽是民間借貸,不好聽就是高利貸,民間借貸在很多商場很常見,因為可能差點補貨的錢臨時徵用還是比別人借的人情划算,很多做生意的人借高利貸很正常,他們眼裡這些利息並不高,因為如果生意做好效益遠比高利貸的付出要高。短期借高利貸的人都是正經的,長期借高利貸的都是破產的,很多銀行還貸今天需要還沒有錢怎麼辦,高利貸借過來用幾天在還上,這叫週轉。兩面性吧,付出一定的利息,運用的好可能是救命稻草。以後的經濟越來越困難,大城市是血肉堆起來的看得見美好,卻看不到基本都是打工者。高利貸應該要規範,或者就應該明確規定打擊高利貸。
出征少年
針對這一問題我也想問一下,到底誰是老賴?
·說一實事,一學生接觸了校園貸款,雖然學生己滿18週歲,在法律界定下己屬行為能力人,可你們借給他高利貸的時候,知不知道是學生?問過有沒有償還能力?我想你們是明知沒有償還能力的。你說誰是老賴?學生還不上錢你們就給家長打電活,家長的號碼是怎麼得到的?為什麼在學生貸款時你不給家長打電活,合實一下家長同意不同意替他還貸款?罵貸款公司的不是,難道罵的不對嗎?你知道害了多少家庭嗎?貸款公司的老闆腰包鼓起來了!你們想過沒有,還貸期間你們翻著跟頭的要利息,害了多少走頭無路的家庭,害死的學生還少嗎?這些沒有走向社會的學生,不知道你們這是圈套,你們是在鑽法律的空當!老賴?是誰在做損人利己的事?相信總有一時是損人不利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