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拿到駕照當日醉駕,還沒「捂熱」就被吊銷

楚天都市報7月12日訊(記者王功尚 通訊員 周晶晶)在駕考越來越嚴格的當下,能夠順利拿到駕照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情。市民魯先生卻因在拿到駕照的當天醉駕,被吊銷了駕照,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昨日,從江岸區人民檢察院獲悉,魯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

“我今天剛拿到的駕照,車鑰匙給我,我來開吧!”今年2月24日,魯某終於拿到了駕駛證,高興地對前來接他的朋友毛某說道。為了慶賀魯某拿到駕駛證,他們驅車來到了江岸區某商場的火鍋店吃飯。其間,他們喝了些許白酒和啤酒。吃完飯後,魯某一行步行至附近的KTV唱歌,車子仍舊停放在火鍋店周邊。由於KTV做活動,送來8瓶啤酒,魯某又喝了不少。大家盡興後準備回酒店休息,剛走到車前,車主毛某就醉倒在車後排躺著。“都醉成這樣了,那我來開吧。”出於僥倖的心理,下午剛剛拿證的魯某坐上了駕駛座,準備將朋友們送至酒店。車子剛行駛不久就與一輛小轎車發生了擦碰,引發了交通事故。

經審查,江岸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魯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安全駕駛,意義重大。大家一定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要因僥倖釀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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