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男子千辛萬苦考下駕照,還沒“捂熱”就因醉駕被吊銷

4月10日,邯鄲一名仍處於實習期的男子,駕照還沒“捂熱”,竟因醉駕被交警查處,而他所面臨的除了吊銷駕駛證外,還將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邯鄲男子千辛萬苦考下駕照,還沒“捂熱”就因醉駕被吊銷

■男子假裝暈倒,試圖躲避檢測

當晚23時08分,邯鄲交警機動執勤大隊三中隊民警在滏東大街與陵園路北行300米設卡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一輛號牌為冀D的黑色大眾轎車由南向北緩慢駛來,駕駛員冉某臉色通紅還伴有濃烈的酒味。當民警檢查冉某出示的駕駛證時,發現其領證的日期為2018年12月,距離現在還不到5個月的時間,尚處於實習期。民警懷疑冉某涉嫌酒駕,便立即讓其靠邊停車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一出,讓在場民警為之一驚,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33mg/100ml。依照法律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屬醉酒駕駛行為,顯然,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遠遠超出了範圍。隨後,民警將違法車輛暫扣至指定停車場,同時帶冉某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期間,冉某為躲避檢查,上演一場假裝暈倒的鬧劇,後經醫生仔細檢查,證實冉某身體並無大礙,而其假暈的事實被當場揭穿。

4月11日,機動執勤大隊民警依法對其抽血樣本進行檢驗,檢驗數值顯示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70.8578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當得知自己駕照將要被吊銷時,冉某悔不當初,但已無濟於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人冉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冉某也因實習期醉駕被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冉某已被刑事拘留。

對此,邯鄲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辛苦考取的駕照要好好珍惜,做到開車滴酒不沾,切莫以身試法!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劉山杉 通訊員趙亞南

■供圖/邯鄲交警機動執勤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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