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頭條總編

總編先生:拙博文《人生燈塔一一一我與人民日報》,競然被小編審核為"內容不適合發佈"。明明是給今日頭條正名的博文,充滿正能量的文字,怎麼就"不適合發佈"呢?!難道那些春秋筆法罵國家,哪些低俗東西才"適合發佈"。不管今日頭條與任何媒體有競爭、有過節,對待讀者作者這樣一群愛你們的良民,不可意氣用事,不可小肚雞腸,不可輕視民眾的愛呢?

正因為能客觀看待"今日頭條"新媒體,所才寫這些"小編"很生氣,大編輯可能懂的文字!

祝編!

讀者李朝俊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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