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舉措向不擔當不作爲說「不」

敢於擔當是一種責任、一種精神,更是一種能力,是黨的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也是好乾部的一條重要標準。當前,在少數幹部身上不敢擔當、不願擔責,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還時有發生,既影響了黨在群眾的形象,又制約了經濟社會的發展。而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又往往表現在精神懈怠、不思進取,不想擔當作為,心存顧慮,畏首畏尾,不敢擔當作為,能力不足,辦法不多,不會擔當作為等方面。所以筆者認為,整治幹部不擔當不作為須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不斷強化“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確保領導幹部有正確的原則立場,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不斷樹立幹事創業的決心,能正真做到敢抓敢管、敢作敢為、敢闖敢試。

二是加強作風建設,拿反映強烈的不擔當、不作為問題開刀,狠抓思想源頭和領導帶頭、狠抓問題整改和深化改革、狠抓工作督查和監督執紀,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不變、嚴厲懲處的尺度不松,持之以恆、馳而不息,始終把深化作風建設擺在首要位置,堅決將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三是分析查找原因,找準問題所在,把整治幹部不作為、亂作為行為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實行動態化整治,邊查邊改邊曝光,確保整治行動不虛、不空、不偏、不走過場。

四是注重頂層設計,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是堅持抓常抓長,強化監督檢查,對不擔當、不作為行為實行“零容忍”態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持續形成震懾與常態。

六是做到分級負責,及時問責,堅持誰管理、誰問責原則,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態度,深查細找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一旦查準核實,嚴肅處理,抓出典型、形成震懾。

七是完善制度機制,對可能發生不擔當、不作為的領域、崗位完善制度機制,用制度管人。

(黎平縣司法局 林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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