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徵收卻未接到通知,該怎麼辦呢?北京拆遷律師爲您維權

摘要:一份未收到的“限期交付土地”文書,讓原本屬於自己的土地被徵收,隔了幾年之後,王某才知道土地被徵收的事實,英淇徵收拆遷律師團為您講述:限期交付土地,村民是如何成功維權的?

土地被徵收卻未接到通知,該怎麼辦呢?北京拆遷律師為您維權

基本案情

多年前,王某一家承包了數畝土地用於種植農作物,2004年後,王某一家搬遷到北京生活,所以,將閒置的土地交給其親戚種植。

2011年初,因城市發展的需要,當地政府作出徵收土地的決定,恰巧王某所承包的土地在土地徵收範圍內,所以接到了關於此次土地徵收的通知電話,其中主要涉及房屋拆遷、土地徵收等補償標準問題。

在接到通知後,王某積極與政府協商補償的相關事宜,後來不知什麼原因,土地徵收工作停滯,沒了下文,所以,王某也沒將此事放在心上。直到2015年末,王某通過親戚才知道自己的土地已被政府徵收。

在此之前,王某一家未接到任何通知,且也未與政府協商補償問題、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所以,王某認為政府的徵收行為違法。由於對法律知之甚少,王某找到了英淇徵收拆遷律師團田律師,尋求維權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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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掠影

英淇徵收拆遷律師團田律師與王某交談的過程中,瞭解到當地土地局曾下發了一份“限期交付土地”的文書,而王某一家並未收到該文書,所以,田律師對此制定了王某一家的專屬維權方案。

在訴訟過程中,當地的土地局不出所料的出具了那份“限期交付土地”的文書、文書送達住所處的回執、公示照片及當地電視臺播出公示的證明,以其證明土地徵收程序合法,而英淇徵收拆遷律師團早已對此有所準備,通過王某一家的生活地址早已變更、送達的方式不合法等方面進行反駁,最後,法院對該“限期交付土地”確認違法。

回顧本案,“限期交付土地”確認違法的焦點在於該文書的送達方式,那麼,常見的文書的送達方式包括哪幾種呢?

參照《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至九十二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一條至九十條之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之外,通常情況下,行政機關對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決定應當按照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或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予以送達。

在土地徵收時,被徵收人不在家該怎麼辦呢?

遇到此種情形時,在徵收程序前期,可委託鄰里或親戚,對政府所出具的所有文書進行拍照,作為證據留存;在徵收程序中期,儘量不要委託鄰里或親戚進行談判,應親自操刀或聘請專業徵收拆遷律師協助談判;在徵收程序後期,補償協商無法一致,要儘快聘請專業徵收拆遷律師幫助維權。

土地被徵收卻未接到通知,該怎麼辦呢?北京拆遷律師為您維權

英淇徵收拆遷律師團提示

回顧本案,英淇徵收拆遷律師團緊緊抓住“限期交付土地”的送達方式不符合法定程序,才達到了確認違法的結果,將王某的處境由被動變為主動,為得到合理補償奠定了基礎。

由於土地徵收案件中,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徵地程序、徵地法律依據等問題十分複雜,只有將此熟知且利用好,才能獲得合理的補償,所以,英淇徵收拆遷律師團建議您最好聘請專業徵收拆遷律師幫助維權,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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