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縣」修文縣創新機制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区县」修文县创新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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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修文縣獲悉,該縣通過建立五項機制,加強各類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築牢防線。

「区县」修文县创新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在建立縣、鄉、村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機制方面,修文縣建立鄉鎮、村(居)基層人民調解組織137個,聘任人民調解員1043名,推進縣醫調委、生態環保調解委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構建縣、鄉、村“三位一體”的調解組織服務網絡,重點排查、有效化解民生領域的矛盾糾紛。

在建立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效銜接工作機制方面,修文縣法院、縣司法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銜接工作的實施辦法》,根據司法“不收費、抗反悔、可執行、效率高”的特點,將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融為一體,發揮“三調聯動”機制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及時調處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疑難矛盾糾紛。

在建立村(居)法律顧問與人民調解組織聯動機制方面,修文縣依託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指導人民調解組織積極參與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工作,引導法律服務人員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引導當事人依法反映訴求。據統計,2017年以來,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法律服務人員共參與糾紛調解38件。

在建立“以案定補”工作機制方面,修文縣推行“多調多得、不調不得,按勞取酬、打破大鍋飯”的新型激勵機制,努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不出縣,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局面。2017年,全縣各村(居)人民調解委共申報人民調解“以案定補”案件1174件,財政發放“以案定補”資金13.072萬元。

在建立人民調解培訓長效工作機制方面,修文縣通過分級培訓、以會代訓等方式,積極做好換屆後鄉鎮(社區)、村(居)調委會的業務培訓工作,提高調解員依法調解的工作能力,確保新任人民調解員培訓率達100%,其他人民調解員培訓率達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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