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公車“剎一腳” 要不得

曾經一段時間,我國公車 “私家化”成了一道獨特風景。擁有公車的領導幹部或駕駛公車的駕駛員,不論上班下班、赴宴玩耍、走親訪友,還是接送孩子上學、接待親朋好友、出外購物旅遊等,都一律使用公車,順道或繞道“剎一腳”。這一亂象廣為老百姓詬病。

條例原文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條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用車或者有其他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案例

案例1:修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六廣分局負責人周珍春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6年4月30日,修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六廣分局負責人周珍春違規駕駛單位執法用車,陪同其朋友及家屬到黔西縣素樸鎮驛濱酒店就餐,之後又到黔貴六廣溫泉泡溫泉。2016年5月20日,周珍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案例2:雲巖區延中社區政法委書記周成松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6年國慶節期間,周成松在明知社區黨委對國慶期間公車使用進行了安排部署,且在對其使用的公車也專門進行了“打招呼”的情況下,仍然進行公車私用。周成松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在黨的十八大後,頂風違紀,公車私用,其行為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6年12月13日,周成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中央、省市每年都要通報曝光很多公車私用的典型案例,但不少黨員幹部卻不顧三令五申,仍頂風違規公車私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上問題暴露出少數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對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作風建設有關規定“不以為然”,慣性思維作祟,認為公車私自用一用、順便“剎一腳”不是什麼大事,也不一定能查到自己,存在僥倖心理。

案例啟示

與公款吃喝一桌消費好幾千元或貪汙受賄動不動就上萬相比,“公車私用”就如“小巫見大巫”,讓很多黨員幹部掉以輕心、不以為然。

曾幾何時,每到上學放學時公車常常在校門口聚集,嚴重影響道路暢通;每當夜幕降臨各高檔餐飲會所旁公車雲集,群眾怨聲載道;每逢節假日景區停車場也不乏公車的身影……有權威部門披露,公車使用存在“三三開”現象,即三分之一公用,三分之一領導私用,三分之一司機私用。老百姓也套用廣告語戲稱:有路就有公務車。

公車問題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在於領導幹部對公車腐敗的影響認識不足,沒有把公車問題提升到“特權腐敗”的高度來看。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太多人覺得公車私用不算事,不過是順道“剎一腳”;因公車私用問題處分人是小題大做、吹毛求疵。“小腐”不遏,“大腐”難除!公車私用滋生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在某些幹部心中,車就是身份的象徵,官做到什麼位置就要配什麼檔次的車,還必須是專車專人用,沒有車就出不了門,沒有車就辦不成事。公車違規使用不僅造成極大的公共資源浪費和攀比現象嚴重,還誘導不良的價值取向,“古有學者,衣錦還鄉”變成“今有事業,轎車還鄉”。在某種程度上,公車私用變成了流動的腐敗廣告,敗壞了官場的廉潔氛圍。

公車私用,絕不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其中暗藏“四風”之弊,敗壞社會風氣,嚴重損害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的自身形象。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一如既往,緊盯重要節點,強化監督檢查,對違規違紀行為“零容忍”,讓黨員幹部認識到違紀違規後果是相當嚴重的,不但會受處分,而且還會丟醜現眼。不讓車輪上的腐敗繼續任性或張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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