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緝查布控系統讓「失駕」者無處遁形!麗水一男子第四次被查處

〔严查〕缉查布控系统让“失驾”者无处遁形!丽水一男子第四次被查处

〔严查〕缉查布控系统让“失驾”者无处遁形!丽水一男子第四次被查处

2018年6月28日早晨6:36分

330國道117公里900米

張某某駕駛號牌為浙KK21**的小車

被蜀黍攔截扣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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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這輛車已經是蜀黍的“老朋友”了:

2013年5月26日,在麗青路水東大橋因飲酒駕駛被查處;

2014年5月29日,在麗青路水東大橋因醉酒駕駛被查處;

2016年9月3日,在麗青路水東大橋因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被查處……

大哥,你是不是跟水東大橋槓上了?

這麼多次了,你怎麼還不長記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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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去水東大橋總可以了吧?結果,張某某又因無證駕駛被緝查布控系統發現,在330國道117公里900米路段被蜀黍設卡攔截了。(大哥,沒了駕駛證,就不能消停下,不要再開車了嗎?)

張某某為什麼屢教不改

據張某某介紹,自己是開物流公司的,平時工作期間所有的貨物都由工人配送。但有的時候,需要很早去接貨,工人都還沒上班,該怎麼辦呢?想著這麼早應該也不會有交警,於是就親自出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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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僥倖心理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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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還屢教不改,這次栽了吧?還好是被蜀黍查到的,張某某被處14日拘留、罰款1900元的處罰。一旦發生事故,張某某的這種情況,保險公司可是拒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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