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 工商業用氣價格將下調 居民用氣今起每立方米漲三毛五

本報訊 (記者 盛麗)記者昨天從北京市發改委瞭解到,本市自7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居民用氣每立方米將上調0.35元。

今年5月25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自2018年6月10日起,本市天然氣門站價格並軌,居民門站價格由每立方米1.536元,非居民門站價格由每立方米1.9元,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88元。為合理疏導門站價格調整的影響,經市政府同意,本市自7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居民用氣每立方米將上調0.35元。

為順應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應對天然氣上游價格變動對本市的影響,保障本市天然氣穩定供應,在2015年,本市經價格聽證並報請市政府同意,建立了居民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聯動機制規定,當國家調整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時,本市將啟動聯動機制,按照聯動公式計算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居民各檔用氣價格將統一按照調整額調整。

此次國家發改委上調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依照聯動公式計算,本市居民各檔用氣價格調整額度為0.35元每立方米。調整後,居民用氣價格具體為:第一檔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檔為2.85元,第三檔為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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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從全國氣價水平看,本次居民用氣價格上調後,本市居民用天然氣一檔氣價仍處於全國中等水平。

按照目前本市普通居民用戶一般生活用氣每戶每月10.9立方米的用氣量測算,此次價格調整後,每戶每月平均大約要多花3.8元。對分戶自採暖用戶,為減輕氣價調整對居民分戶自採暖用戶的影響,從2012年至2013年採暖季開始,本市財政按照居民氣價調整水平,對居民壁掛爐用戶每個採暖季用氣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給予補貼,目前的補貼標準為每立方米0.38元。此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後,補貼標準也相應上調0.35元。農村“煤改氣”用戶享受相同的補貼政策。

即對於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此次每立方米0.35元的漲幅將全部予以補貼。也就是說,壁掛爐採暖用戶和“煤改氣”用戶在820立方米以內的氣量,總的補貼標準將達到每立方米0.73元,相當於與調價前相比並沒有漲價。

按90平方米的房子、採暖季用氣量1000立方米計算,此次價格調整後,預計將增支350元。按照現行補貼機制,對此次價格上調部分予以補貼後,用戶採暖季實際增支僅為63元。

據瞭解,在居民天然氣價格上調的同時,為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按照工商業氣價適當多降、發電氣價按國家水平平降、其他非居民氣價適當少降的方式,差異化下調各類非居民氣價,適當優化比價關係。

具體下調幅度為,工商業用氣價格每立方米將下調0.07元,發電用氣價格每立方米下調0.02元,其他非民用氣價格每立方米下調0.01元。價格調整後,預計每年將減輕全市非居民用戶負擔2.87億元。其中,工商業用戶年減少支出0.99億元,發電企業年減少支出1.41億元,供熱企業年減少支出0.47億元。

此外,需要提示的是,由於階梯氣價執行週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在年度週期內購買量超過第一檔,超過部分的氣量價格就將按第二檔計費。市民在購氣時根據實際需要購買,可以節約不必要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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