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和蔬菜制品4类35批次样品,合格33批次,不合格2批次。
对于不合格食品的判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此次抽检共抽取酒类13批次,合格样品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合格样品16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合格样品3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具体为:宁夏渝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渝陵红油八宝菜,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宁夏渝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渝陵鲜香长寿榨菜,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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