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文明确各部门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责,特来电成唯一提名民企

成都发文明确各部门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责,特来电成唯一提名民企

电车汇消息:近日,成都市政府在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会议后发布文件,明确了成都市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成都特来电公司成为唯一一个被文件提名的民营企业。

文件指出,车辆推广领域成立4个专项工作推进组:

1、公交及客运车推广工作推进组

2、物流车推广工作推进组

3、机关事业单位用车推广工作推进组

4、私人消费用车推广工作推进组

除此之外,还在推进小组下成立4个专项工作推进组,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分别是:

1、电力配套工作推进组

成都发文明确各部门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责,特来电成唯一提名民企

2、项目施工建设工作推进组

成都发文明确各部门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责,特来电成唯一提名民企

3、供地和新增地块规划工作推进组

成都发文明确各部门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责,特来电成唯一提名民企

4、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推进组

成都发文明确各部门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责,特来电成唯一提名民企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烈东在今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论坛上表示,截至2017年底,成都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4万辆,其中,2017年内推广2.2万辆;累计建成充(换)电站296座,充电桩9658个。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应用规划,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将达到10万辆,主营业务收入将达到1000亿元以上,成为全市又一支柱产业。

为实现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成都市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同时发文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定,将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停车位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达到100%、建成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土地出让条件。按照成都市2016年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标准,第一类,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最高500万元补贴;第二类,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一辆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第三类,参照第二类标准执行,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可见成都市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下了“血本”。

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方面,成都市未来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首2小时免停车费;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每天7:00-19:00停车费用减半。

文章摘自 电车汇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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