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魔都
新政新規可真是不少
而且每一項都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前幾天全妹才帶來關於七月的一些新規
(點擊☞七月新規可查看)
這不
全妹又雙叒叕給大家帶來另一個消息!
那就是
上海公積金繳存有變化!
5%-7%之間,單位“自主決定”!
近日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
2018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這次發生的變化主要是以下兩點
01
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
單位可以在各5%至7%範圍內
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不變
02
符合規定條件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
經本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
可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企業申請
降低繳存比例可至5%以下
相信很多人寶寶對公積金繳存比例變化
存在很大的疑問
上海公積金中心發佈了
關於調整2018年度上海住房公積金
繳存比例的補充通知
關於調整201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積金
繳存比例的補充通知的問答
(上下滑動即可查看)
▼
一、《補充通知》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補充通知》規定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單位可以在各5%至7%範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需要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不變,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具體比例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補充通知》對企業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是如何規定的?
三、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條件是什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降低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至5%以下:
(一)連續經營虧損兩年及以上的企業,且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於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
(二)自設立之日起三年內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四、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什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緩繳:
(一)瀕臨破產、已停產或已依法批准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二)已連續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繳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緩繳的企業,經營仍然虧損且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於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三)經濟效益差或連續經營虧損兩年及以上的企業,扣除職工應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後職工工資未達到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可以經職工本人同意後申請緩繳職工應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
五、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的程序是什麼?
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並在本單位內部公示,向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所在區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管理部提出申請,按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各區管理部應按規定將符合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條件的單位材料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通過後可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審批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六、單位在基數調整時選擇確定繳存比例後,是否還可以再次申請重新調整繳存比例?
單位選擇確定本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後,在同一繳存年度內不能更改,不能再次申請重新調整繳存比例,但可以在下一個繳存年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因此,提示各繳存單位在操作基數調整上傳數據時應當核對繳存比例信息後進行確認提交。
七、同一單位內是否可以選擇設定多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同一單位只能選擇設定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八、住房公積金網頁版和客戶端都可以操作繳存基數和比例申報嗎?網點可以辦理申報嗎?
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單位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網頁版和客戶端均可以進行基數調整申報操作。
不具備網絡條件的單位,在完成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後可以至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建設銀行公積金業務網點進行繳存基數申報。
十、單位在4-6月份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申報後,7月份是自動調整為新的繳存基數和比例嗎?單位還需要做什麼工作?
單位申報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不是到7月份自動執行的。在7月1日前已完成網上預申報操作的單位,務必按以下情形操作:若單位完成6月匯繳後無人員變更的,應當在7月1日以後通過基數調整頁面直接確認上傳數據,完成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若有人員變更的,應當進入基數調整頁面點擊重置人員信息,進行數據更新後,確認上傳數據,完成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如果單位沒有按規定在7月1日以後在基數調整頁面進行確認,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沒有成功將影響單位為職工正常匯繳。
看完上面內容
不知道寶寶們有沒有了解呢
公積金是每個職工在意的一點
它的變化也是不斷的
公積金除了繳存有變化
它的提現也發生了變化
7月1日起
上海職工每月可提取3000元公積金付房租
根據《關於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通過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核驗租賃信息的通知》
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期間
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
辦理合同網籤的職工申請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
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
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
最高月提取限額由2000元提高為3000元
有沒有突然覺得
可以租個好一點的房子了?
那麼
辦理的條件和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1
辦理條件有哪些?
提取《實施細則》規定
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
可以申請提取本人
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用於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1、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2、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3、申請人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等約定提取委託;
4、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5、申請人的租賃行為應當符合本市房屋租賃相關規定,租賃合同通過租賃平臺辦理網籤備案;
6、無配偶關係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2
流程是什麼?
提取申請人應當通過租賃平臺
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按網上申請流程填妥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租賃平臺)》
辦理提取申請應當提供
1、身份證明信息
2、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
3、婚姻信息
4、網籤備案合同信息
5、租賃提取時間
6、租賃提取金額
7、銀行卡信息
8、手機號碼等申請信息
有沒有很驚喜?
是不是準備要將公積金提取出來
交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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