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如何申请“跨境应税行为免税”优惠?

旅行社如何申请“跨境应税行为免税”优惠?

“营改增”全面实施初期,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当时,“营改增”在生活服务业刚刚实行,大多数业者还没有反应过来,对政策的理解各说各话,到税务部门咨询结果也是一知半解,大家对跨境业务的税收减免心存疑虑,对于这块天上落下的“大馅饼”既有期待又觉得遥不可及。如今,一年多过去了,不少旅行社从当地税务部门拿到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享受到了“在境外提供的旅游服务可以得到增值税的全面免税”的优惠。

在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后,一些业者发现跨境应税行为免税的申请过程并不复杂,只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交“跨境应税行为免税申请表”,提供相应的出境旅游业务资质证明、境外相关协作单位如地接社或酒店的业务合同、结算凭证等,就可以得到税务部门的批复认可。税务部门会向申请旅行社发放“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据此该旅行社的出境业务就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享受跨境业务免税政策。

为加强跨境业务管理、完善跨境业务团队资料,旅行社应做到一团一归集、各团不混淆;资料齐全整、规范又安全。

资料准备

首先,团队资料必须归集齐全。团队资料是旅游业务中的基本信息,其内容贯穿旅游业务的全过程。从招客揽客到旅游行程开始乃至收款入账,各类信息资料都应当列入团队资料的管理系列之中归集成档。

归集和整理团队资料即业内俗称的“团包”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所有参团客人的信息和资料。跨境业务的主体对象是参团的客人,他们的信息应该是免税的主要因素。留有并保存全部参团客人的信息和资料,对能否完全享受免税具有重要作用。业者应保留所有参团客人的名单、机票或是火车票、邮轮公司出具的客人名单的复印件、客人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其中:如果出团人使用的是落地签,则需要在入境后由领队负责向客人全部收回。如果因其他原因无法收集所有人的签证章,则应保留领队的落地签章复印件;可能的条件下,也可以多留些客人的落地签的照片,作为客人出境旅游行程信息的辅助证明。

二是旅行社的开票信息。因为跨境业务的免税事项是与旅行社团队跨境业务的营业收入相对应的,所以应保留该团队营业收入的发票(副联)明细清单和团队收入成本毛利表。其中,如果委托的客户是各大电商,他们收集输送的客人旅行社是以电商为单位按月度集中开票的,但是游客却是分类分团输送的,那么,则应将发票(副联)复印多份,将与之对应的客人名单分团分类附在相对应的团号的团包中,并注明正页发票在哪一个团包中,以方便后期审核与检查。

三是地接社的信息与资料。地接社资料是跨境业务最终落实的基础,与境外地接社(邮轮公司)的协议书、境外地接社(邮轮公司)的发票或账单复印件等都是旅行社享受免税的重要依据。其中,如果地接社的协议是按照年度签的系列协议,则需要在资料中注明。特别需要提示的是境外地接社提供的协议与账单有许多是不盖公司章的,有的只是个人(如负责人)的签名,旅行社一定要提醒境外社加盖公章,以备国内有关部门核查。

四是团队行程表。团队行程表是团队落地的依据,表明该团客人所游览的具体地点和方向。佐证材料是各类餐点、酒店、景点的发票以及地接社的账单。如果是导游、领队带团并且是自家旅行社直接付款的,则各类发票的内容应与团队行程表的内容相一致。

五是出团通知书。出团通知书上标明了团队集合出发的地点和时间,并有相关的出行注意事项,说明该团已经完成组团工作,正在准备出发。出团通知书是出境业务事项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六是其他与团队有关的业务资料。组团过程中还会有许多其他的业务资料,作为出境业务中必需的业务联系,也应该作为业务档案予以保存。这不仅是免税工作的需要,也是业务管理的需要。

资料归集

其次,团队资料保管的要求。团队资料的归集是业务信息得以保存的前提,是旅游业务的详细信息,必须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在一定时段里妥善保存。团队资料归集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团队资料归集的时间。旅行社应要求跨境业务部门的业务员在每个团队行程结束后的1个月内,按照上述有关团队资料管理的要求,认真归集与该团队有关的信息资料,仔细检查每项资料的正确性与完整性,逐一审核各个明细项目,重要资料更要多次核实与对照,做好所属团队全部资料的整理、归集、编号、装订、归档工作。

二是团队资料归集的方式。在归集整理团包资料时,应将团队资料按照相应的团号归集在一个文件袋中,封面上注明部门、团号、目的地、团包清单目录、操作人名单等。团包清单目录一定要详细、明了,方便日后查找与检查。

三是团包的检查与抽查。业务员对于团包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业务部门负责人有督促与检查的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对这些团包资料进行不定期抽查,以保证团包资料真实无误。

四是保证团包资料封存的严肃性。团包资料一经归集封存,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拆封、修改或抽取。如必须要开封团包,应书面办理开封申请手续,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有2人以上人员见证的前进下现场开封、核查,但不得抽取或销毁资料,只能经领导批准后才能够复印相关资料,以此来保证团包资料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五是电子文档的保管。如公司各项条件具备并完善,则可以电子文档的方式保存团包资料。公司网络技术部门可专设“团包”专用文件档,按照年度、部门、团号分别开设专用文件夹,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输入存档。明确团队结束后的第1个月内整理归集该团的电子文档,第2个月内将该团的电子文档上传公司服务器,专项保存。

六是团包的保存期限。团包的保存时间可根据旅行社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而定。一般情况下,纸质团包由经办业务员保管,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年;电子文档的团包,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5年。保存期间,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丢弃或销毁;期满后,由公司行政部另行安排或处理。

七是责任人与监管人。跨境业务团队资料即团包归集与保管的责任人是经办该团的业务人员,部门经理有严格监管的责任。业务员离岗时,应办理相关团包的书面移交工作,由部门经理监督完成;部门经理离岗时,则应由上一级领导监督完成,以此保证团包管理的严肃性和正确性,防止丢失或毁损。

准确开票

获得税务部门的免税核准后,就要重新调整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应按照业务不同开具不同税率的发票。通常,具备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都会同时经营入境、国内和会展等业务,在跨境业务免税的情况下,旅行社所开具的发票就会同时出现6%的增值税税率普通发票、6%的增值税税率专用发票和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保证经营业务与对外开具的发票相对应,开票人员应清晰跨境业务发票开具的各种要求,避免因混淆不同性质的发票出现税率问题。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开票人员应在发票上标注团号和客人名字。这就要求业务员在申请开具发票时填制“发票申请单”,将所属团号和客人名字标注清楚。发票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底备查,业务员也可另行记录或备份。

二是大客户发票的处理方式。旅行社给月结客户等大客户开具发票时,因为是一段时期内业务的总结,涉及团号和客人名称较多,因而,业务员在开票时应在申请单上或另附纸分别标明实际参团客人的名字和所属团号,客人总数与金额应与所开具的发票一致。

三是发票税率的标注。所有跨境(含邮轮)业务的发票中销项税“税率”栏均应注明“免税”字样,以区别其他业务。

四是发票抬头。发票抬头应与收款的来源以及核算的对象相吻合。客户单位汇款支付的团费,必须按照汇款单位的名称开具发票。业务员应要求客户提供付款单位的税号;个人缴款需要开具注明个人名字的发票的,必须与实际参团客人的名字相符。

五是备查项目。为保证团包经得起免税事项的检查,我们还应该做足多项工作,多准备相关资料,以保证旅行社跨境业务免税事项经得起税务检查。(作者单位:上海紫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原题:《申请“跨境应税行为免税”,需做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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