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備案延期已成定局,投資者如何甄別可投平台

2016年10月28日,銀監會聯合工信部、工商局發佈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該指引明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在轄域內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基本信息的登記、公示並建立相關機構檔案。

2017年12月8日,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通知制定了備案整改工作的具體時間表:2018年4月底前完成主要網貸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難度極大、情況複雜的個別網貸機構的備案工作。

如今,兩個備案期限已過,但網貸機構的備案仍未完成,備案延期將加大對網貸機構運營的法律合規風險。對投資者而言,備案延期使得網貸機構未別認定為正規網貸信息中介機構,投資顧慮依然存在。

P2P網貸備案延期已成定局,投資者如何甄別可投平臺

一、監管機構對於延遲備案的看法

針對於普惠金融以及互聯網金融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辦法,李均鋒主任介紹了普惠金融面臨的受眾群體多,金融服務難以覆蓋;服務成本高、服務效率低以及某些高利資本形式的普惠金融業務可持續性存疑三方面挑戰。針對上述情況,李均鋒主任提出監管機構應先在供給側精準發力,減少金融服務空白區,使無法享受金融服務的企業和人群切實接享受到金融的便利。其次,降低普惠金融的成本,使普惠金融業務的價格合理並且可承擔。最後,深入打造多層次的普惠金融機構供給市場,發展地方發展銀行。

現階段,監管層普惠金融的工作重點是擴大普惠金融的覆蓋面,增加普惠金融的受眾範圍。作為普惠金融多層級市場組成部分的網貸行業,部分網貸機構提供昂貴的資金,甚至設置陷阱以追逐短期利益,違背了普惠金融的初衷。李均鋒主任特別提及新型業態的業務模式如互聯網金融行業存在一些亂象,特別是有些機構打著互聯網普惠金融或者普惠金融名義開展違規業務。李均鋒主任建議群眾到正規金融機構獲得服務。

從監管層的表述可以推斷出,經過近七個月的整改,網貸機構業務亂象仍然存在。驗收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網貸機構清理諸如房產首付貸、校園貸、現金貸等違規的存量業務,但是個別平臺從上述違規業務又轉向套路貸,企圖規避監管,這些亂象的出現勢必會阻礙全行業的合規發展,導致備案程序的延遲。

二、市場與網貸行業對於延遲備案的看法

網貸機構備案延期早有預兆,早在2018年3月,網貸行業內部就存在備案延期的傳言。傳言提及網貸機構的備案將會延期18個月,除了延期之外,監管機構要求網貸機構大幅提升註冊資本至10億元,但同時放寬了對借款人借款上限的要求。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餘額上限將突破人民幣20萬元,以便網貸機構能夠與其他金融機構開展競爭。當然,市場傳言並未被證實。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表示,驗收工作通知的時間表為網貸機構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存管指引、備案指引以及信披指引的要求細緻入微,但在執行層面相對複雜。其次,校園貸、現金貸、銀行存管、互聯網資管業務等新規的陸續出臺擴大了存量業務的整改範圍,因此,上述業務的清理時間也隨著範圍增加而延長。此外,網貸機構領先平臺大多業務複雜,規模龐大,短期清理存在一定難度。最後,各地監管政策的差異導致跨地區經營的網貸平臺需要在不同標準下整改,嚴重拖累了網貸機構整改的實施。

針對於各地監管政策不一致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參事室副巡視員、國務院參事室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張韶華在第二屆金融科技與金融安全峰會上表示,網貸行業的整治主要依靠政策調控,國務院參事室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已經開始推動一個統一的備案標準出臺。但當前行業協會的作用較小,行業層面自律公約需隨著會員機構的增加而逐漸完善。

市場對於網貸行業備案的問題主要集中於某些違規業務的清理以及備案審批標準的統一。雖然整改已經持續超過有六個月的時間,但網貸行業違規業務的存量業務的清理進展較慢,而備案資料相對完整的機構迫切需要統一的備案標準以完成備案審批。

三、備案延期為網貸機構提供了更加充足的“準備”時間

監管層面以及市場層面的對於備案延遲的看法,都集中指向了網貸行業的違規存量業務。而備案的延期為網貸機構提供了更加充足的準備時間,曾經開展過違規業務的機構將避免被限期清退的命運。雖然備案延期,但選擇退出網貸市場的平臺不是少數,2018年上半年,月均退出網貸市場的機構數量維持在數十到上百家,這樣的情況將可能得以延續。

驗收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及配合整改但最終無法備案的網貸機構需要清退違規的存量業務或採取有效的市場化方式併購重組。對於網貸行業領先平臺而言,除了清理自身違規存量業務外,對於行業落後平臺的併購重組機會將是在備案階段擴大市場規模、重塑企業形象的重大機遇。

四、備案雖延期投資者更需具體判別平臺的合規以及運營情況

網貸行業監管法規的逐步完善,“一個辦法三個指引”的監管框架已經確定。但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嚴謹的監管體系對於借款人與投資者而言過於複雜。在實際借款與投資時,借款人與投資者難以仔細甄別行業政策和平臺的法律合規性。因此,網貸機構的備案將為借款人與投資者提供更加直觀且易於理解的標籤。完成備案的平臺將被視為合法,未被核准備案的平臺將視為違法。網貸機構備案的延期減慢了網貸行業合規的進程,同時也加大了借款與投資的難度。自2018年8月以來,網貸行業月均交易額維持在1700億元以上水平,較2016年一季度末初接近2500億元的規模有所降低,投資者對於行業的擔憂已經有所顯現。

雖然網貸機構備案延期,但行業內機構的信息披露有所提升,投資者可以通過網貸機構官方渠道獲知企業的備案進度、資金存管銀行、網絡信息安全級別以及經營情況等信息。投資者也可以從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獲取的網貸機構的上述信息。隨著後備案時期的到來,投資者也可以將網貸行業內領先平臺的資本市場運作情況作為判別平臺運營情況的標準之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