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救人反遭打 崑山一跳河男子因妨害公務被拘四個月

於偉和韓娟是一對情侶,2017年9月23日凌晨,兩人在崑山某新村因情感糾紛發生爭執,於偉情緒激烈欲跳樓自殺,後韓娟讓朋友王蘭趕緊報警。崑山市公安局朝陽派出所民警接報警後帶領兩名民警前往處警,並從報警人處得知,欲跳樓自殺的於偉已經前往南城河岸邊準備跳河,民警趕緊前往。

在崑山正陽橋下面河中,民警發現了於偉正跳入河內,遂立即對其進行施救。民警利用救生圈、救生繩將於偉拉至河岸護欄內側。在將其拉至安全地帶過程中,於偉情緒激動,抗拒民警的救援,不停掙脫民警控制,手掐民警大腿並亂拳毆打民警。在此過程中民警為了施救,始終保持克制。事後民警以及輔警身上多處淤青、挫傷,由於於偉的過激行為,為維護法律威嚴,公安機關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將其移送檢察機關。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於偉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於偉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據此,判決被告人於偉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