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高陵推出共享村落 「三權分置」爲創業者和農民搭建互通橋樑

7月2日,西安市高陵區推出的首批“共享村落”。這一新舉措吸引了很多那些看重鄉村良好環境,想要立足在這些地方創業的人士。

首批高陵推出共享村落 “三權分置”為創業者和農民搭建互通橋樑

(圖源:高陵區統籌辦)

“共享村落”,是指村集體或農戶委託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在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上進行流轉交易的閒置宅基地和房屋。該舉措以農村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宅基地農戶資格權不變為前提,並且以不影響農民正常生活,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模式。

據悉,目前該區排查出大量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很過農民都有出租意願。

此次公佈“共享村落”50戶房源地處渭河北岸,分佈於高陵區張卜街道張家村、南郭村。

根據初步規劃,農民個人閒置的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和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簽訂《委託書》,經區農業管委會備案後,由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信息發佈、組織交易。交易完成後,90%出租費用分配個人,10%作為村集體經濟收益,主要用於村內基礎設施維護、公共服務建設等。

而集體產權的宅基地和農房,則需召開股東(代表)大會,形成決議公示後,將這些集體資產作為“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給村集體經濟合作社成員,最終由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信息發佈、組織交易。

利用閒置宅基地或農房創業成功,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的,高陵區將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

一方面保障和維護農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共享人也能從“共享村落”中享有一定權益,如新建權、改建權、轉讓權、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融資抵押擔保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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