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發布 我國出台22條措施加大放寬外資准入

新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發佈 我國出臺22條措施加大放寬外資准入

6月28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聯合發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以下簡稱“2018年版負面清單”),自7月28日起施行。2018年版負面清單由原來63條減至48條,並推出了大幅擴大服務業開放、基本放開製造業等一系列重大開放措施。

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快開放步伐,已將外商投資准入限制措施減少近三分之二;對外商投資審批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新模式,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基本實行備案管理;出臺一系列積極吸引外資措施,構建更加完善的投資環境。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世界投資報告》,我國在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資目的地排名中保持前兩位,也是全球第二大引資國。

在新管理模式下,負面清單統一列出股權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資准入方面的特別管理措施;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負面清單對部分領域列出了取消或放寬准入限制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後將取消或放寬准入限制。

根據規定,境外投資者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從事投資經營活動。境外投資者不得投資負面清單中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負面清單之內的非禁止投資領域,須進行外資准入許可;投資有股權要求的領域,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負面清單中未列出的文化、金融等領域與行政審批、資質條件、國家安全等相關措施,按照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後續協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其後續協議、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自由貿易區協議和投資協定、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有更優惠開放措施的,按照協議或協定的規定執行;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特殊經濟區域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實施更優惠開放措施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國際環境正發生深刻變化,特別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需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推進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十九大提出,要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實行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今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上指出,“過去40年中國經濟發展是在開放條件下取得的,未來中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也必須在更加開放條件下進行,中國將採取對外開放重大舉措,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上半年完成負面清單修訂。” 

新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發佈 我國出臺22條措施加大放寬外資准入

出臺22條開放措施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論壇上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發布了2018年版負面清單,進一步推動新一輪對外開放。”前述負責人稱,今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修訂負面清單總的原則是“以更大力度推進對外開放”,不僅是清單長度要縮短,更重要的是推動重點領域開放,推出有標誌意義的舉措。

2018年版負面清單的最大特點是全方位推進開放,涉及金融、交通運輸、商貿流通、專業服務、製造、基礎設施、能源、資源、農業等各領域,共22項措施,可以總結為三個方面。

一是大幅擴大服務業開放。我國服務業快速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競相湧現,但發展水平、市場機制、服務供給有待提升。本次修訂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服務業開放是重點:金融領域,取消銀行業外資股比限制,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放寬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領域所有外資股比限制;基礎設施領域,取消鐵路幹線路網、電網外資限制;交通運輸領域,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國際海上運輸、國際船舶代理外資限制;商貿流通領域,取消加油站、糧食收購批發外資限制;文化領域,取消禁止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

二是基本放開製造業。“製造業是我國開放最早的領域,也是市場競爭最充分的領域,為進一步開放奠定了良好基礎。”上述負責人稱,2018年版負面清單基本放開了製造業: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船舶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設計、製造、修理各環節;飛機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幹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直升機、無人機、浮空器等各類型。

三是放寬農業和能源資源領域准入。具體來說,農業領域,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種子生產外資限制;能源領域,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採外資限制;資源領域,取消石墨開採、稀土冶煉分離、鎢冶煉外資限制。

該負責人稱,我國經濟發展是主動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過程,是不斷擴大開放的過程,隨著產業環境、政策環境、法制環境更加完善,已經具備更高水平開放的基礎。通過新的開放措施,將進一步深化我國同其他國家和地區間的投資合作,開展更廣泛的資本、技術、管理、人才交流,從而在更大範圍實現互利共贏。我國順應時代潮流主動擴大開放,既有利於自身,也有利於全球,希望與世界各國共同努力,為推動經濟全球化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新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發佈 我國出臺22條措施加大放寬外資准入

精簡負面清單條目

據瞭解,2018年版負面清單保留了14大類34個領域48條特別管理措施,與2017年版63條相比減少了15條。負面清單條目少了,相應地將進一步縮小外商投資審批範圍。

第一類為農、林、牧、漁業,包括兩個領域:一是種業,有3個條目(如小麥、玉米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二是漁業,內容是禁止投資中國管轄海域及內陸水域水產品捕撈。

第二類為採礦業,共兩個領域:一是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內容是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發限於合資、合作);二是有色金屬礦和非金屬礦採選及開採輔助活動,有3個條目(如禁止投資鎢、鉬、錫、銻、螢石勘查、開採)。

第三類為製造業,共六個領域:一是印刷業,內容是出版物印刷須由中方控股;二是核燃料及核輻射加工業,內容是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核燃料生產;三是中藥飲片加工及中成藥生產,內容是禁止投資中藥飲片的蒸、炒、炙、煅等炮製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藥保密處方產品的生產;四是汽車製造業,內容是除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汽車整車製造的中方股比不低於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五是通信設備製造,內容是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六是其他製造業,內容是禁止投資宣紙、墨錠生產。

第四類為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共兩個領域:一是核力發電,內容是核電站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二是管網設施,內容是城市人口 50 萬以上的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第五類為批發和零售業,包括1個領域———菸草製品,內容是禁止投資菸葉、捲菸、復烤煙葉及其他菸草製品的批發、零售。

除了上述5大類13個領域17個禁止條目以外,2018年版負面清單還對“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9大類21個領域31條特別管理措施作了詳細地規定。

上述負責人稱,負面清單由發改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2018年版負面清單實施後,2017年6月28日發改委、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同時廢止,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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