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這樣「改名」就違法了

日前,甘肅省華亭縣工商局城區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個體工商戶畢某營業執照有塗改跡象。執法人員與登記窗口銜接,按照該營業執照的註冊號調取登記檔案與畢某所持的營業執照核對證實,畢某所持營業執照登記事項中,“經營者姓名”一欄中的名字實為王某。

經查,畢某從事預包裝食品、乳製品、百貨零售業,該營業執照的原持有者王某,2014年5月曾租賃畢某所有的場地從事經營活動,因故於今年3月歇業,但未將營業執照註銷。畢某將王某的營業執照和留存的商品一同接手經營。為了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畢某於今年4月在原營業執照上將經營者改成自己的名字,並粘貼上自己的相片。

目前,工商執法人員依法對畢某立案查處。工商機關提醒經營者,營業執照是市場主體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租或轉(受)讓營業執照的行為破壞了營業執照的嚴肅性,擾亂了正常的市場準入秩序,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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