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三录——十族

明之初太子早殁,皇太孙允文仁懦。帝深以为忧。

日得剑,名之慑臣。赐允文。

是时蓝玉案发。帝令允文执慑臣,亲诛一万五千余人。

又胡惟雍案发。允文执慑臣,亲诛三万一千七百二十六口。

自此允文常一日三摩挲慑臣。帝见大慰。

帝将终,语允文:“汝执慑臣于内,汝众叔枕戈待旦于。外姓必不敢返。朱家天下安矣。”

“吾叔父反,以何镇之?”

帝一时语塞。继而现惊怖貌。吐血崩殂。

帝薨未及三月,皇叔被诛者三。

燕王幽州反,兵锋抵帝都。允文知不能胜。掷慑臣,焚宫阙,学太祖,着僧装走遁。

燕王入帝都,拾慑臣,亲诛方孝儒十族。更剑名十族。

燕王即三世位。以天下之在,中国人中之众,除阉人竞无可依赖者。诚可悲也。

自三世帝立,有明一代,无不以阉人为爪牙耳目,监听监视,罗织罪名,残害世人。无不以十族之剑,震慑恐吓天下。朝野人人自危,恐无故得罪,诛十族之惨祸临于已。

帝位至末世,闯贼范帝都。驰援劲旅旦暮将至,阉逆通寇,城门洞开。虽有十族之剑,无能震慑之。帝缢煤山,身死族灭。为天下笑。

十族不祥之兵,耻辱万恶之器。不可久恃,人莫用焉。用必自伤。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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